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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1亿要分明家2000万!电诈金主临刑前仍叫嚣,拿“物竞天择”开脱。 赚1个亿

赚1亿要分明家2000万!电诈金主临刑前仍叫嚣,拿“物竞天择”开脱。

赚1个亿,要拿出两三千万给明家。说这话的人叫巫鸿明,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最重要的“金主”之一。他临刑前接受采访时,语气很平静。可他说出来的话,我听着是真发凉。

巫鸿明承认,每一起诈骗背后都是“血淋淋的”。可钱赚得越来越多以后,他开始拿“物竞天择”安慰自己,说狼生来就是吃肉的,狮子就是吃羊的。

我看到这里最大的感觉就是,这个人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害人,他是什么都知道,却还是选择继续干。

明家的生意为什么能做这么大?

靠的不是几间办公室,而是一整套已经产业化的黑色链条。

明家掌握武装和园区,负责提供场地、看守和庇护;巫鸿明这样的“金主”带着诈骗团队进去,负责具体运营。钱赚回来以后,再按比例分账。

更值得注意的是,巫鸿明回忆自己和明学昌搭上线时,甚至用了“热情超乎想象”来形容。

明学昌频繁托人联系,又约他吃饭,合作很快就谈成了。

为什么这么主动?

说到底,双方看中的都是钱。一个需要地方和武装撑腰,一个需要会赚钱的诈骗团队,利益一对上,黑色生意就这么转了起来。

巫鸿明自己说得很直接,赚1个亿,大概要拿20%到30%给明学昌。

也就是说,1亿元非法所得里,明家能分走2000万到3000万元。

这笔钱换来的,是园区里的武装庇护。

纪录片里还提到,当地甚至把中国公民当成“行走的人民币”。

几个字听着轻飘飘,背后却是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直接换算成钱。

后来,明家陆续设立、控制多个赌诈园区,卧虎山庄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

所谓“园区”,听起来像做生意的地方,实际上里面有持枪看守、有暴力控制,也有人因为逃跑和不服从管理遭到伤害。

法院最终查明,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

事情真正开始失控,是2023年10月20日。

当时打击缅北电诈的力度越来越大,明家为了防止涉诈人员被移交回国,开始转移、藏匿卧虎山庄里的人员。

有人发现情况不对,想跑。武装人员直接开枪。结果4名中国籍涉诈人员死亡,4人受伤。这就是后来震动很大的“10·20”事件。

枪声一响,很多原本藏在高墙里的东西,再也捂不住了。

随着中缅执法合作持续推进,明家主要成员和相关“金主”陆续落网。

那些以前靠武装、地盘和关系维持的规矩,到了法庭上,一条都不算数。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查明,自2015年以来,明家犯罪集团依托家族掌控的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巫鸿明等“金主”入驻,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100余亿元。

同时,相关犯罪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

巫鸿明与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二审维持原判。

2026年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巫鸿明等11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所以我再回头看巫鸿明那句“狼吃肉、狮子吃羊”,只觉得讽刺。

他曾经把受害者当成可以被收割的对象,把诈骗包装成所谓的“强者生存”,还给自己的贪婪找了一套听起来像道理的借口。

可人不是猎物,社会也不是丛林。

100多亿元可以写进案卷,20%到30%的分成也可以算清楚,但那14条人命,背后是14个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家庭。

巫鸿明不是输给了什么“物竞天择”。

他最后面对的,是法律。

这才是这场故事真正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