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陕西榆林,一男子在外打工,接到妻子同事,和儿子班主任电话,说他妻子没上班,16岁儿子没上学。男子心里咯噔一下,让房东上门查看。竟发现她妻子泡着脚死了,儿子也躺床上都硬了。法医检测,母子俩是天然气中毒。可天然气公司说燃气没泄露,燃气从何而来?男子这才想起来,他为了省燃气,花4.5网购了“燃气聚能环”,安装在了家里燃气灶上。商家说很安全,法院却说是“三无产品”。男子崩溃:4.5的省气神器,竟然让他家破人亡!
吕先生一家在榆林县城租房子住,16岁的小儿子正准备中考,日常开销不小。
他之前在附近工地干活,后来为了多赚点钱,换了外出押送的工作,平时很少能在家。
家里的燃气灶,是租房时就配好的,用了挺长时间。
他刷短视频的时候,刷到一款叫“燃气聚能环”的东西,页面上一直说装上之后能省一半燃气,火苗还更旺,而且很安全。
他想着,平时做饭用气多,日积月累下来能省不少钱,就花4.5元在电商平台下了单。
东西寄到之后,他直接套在了燃气灶的灶眼上,之后每天做饭都正常用。
装完没几天,他和妻子、儿子先后出现过头晕、恶心的情况,去医院看了看,没往燃气这边想,休息了几天,症状消下去就没当回事。
出事那天他在外地干活,先是接到妻子单位同事的电话,说人没去上班。
紧接着,儿子班主任也打来电话,说孩子没到学校。
他心里一下子慌了,马上联系房东,让对方赶紧上门看看情况。
房东从院子里撬开窗户进屋,眼前的场景让人头皮发麻。
妻子坐在桌子边,头伏在桌面上,脚还泡在水盆里,已经没了气息。
而16岁的儿子躺在床上,身体早就硬了。
而灶上的水壶早就烧干。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初步判定母子俩一氧化碳中毒。
随后,燃气公司上门全面检查,燃气管道、接口、气表全都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泄漏的地方。
吕先生这才反应过来,问题可能出在自己买的那个聚能环上。
他找人做了对比实验,不装聚能环的时候,开火十分钟,检测仪完全不会报警。
装上之后才4分钟,一氧化碳浓度就直接到了报警线。
原来这个金属圈,直接挡住了燃气灶原本的进气通道,空气进不去,燃气没法充分燃烧,闷着头往外排一氧化碳。
法院查明,这个聚能环是小作坊私自生产的,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商家卖货的时候只说节能安全,半个字没提通风要求和使用风险。
最后,法院判生产者承担40%责任,销售者承担30%责任,两者加起来一共要赔150万。
而电商平台,对销售者的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就因为一个想省几毛钱燃气的小物件,好好的家直接碎了,再多赔偿也换不回2条人命。
此前,曾有一用户网购一款无任何标识的“燃气节能阀”,商家宣传能自动调节气压省气30%。
用户安装后,连续多日在密闭厨房做饭,最终在夜间休息时,出现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
这根本不是“省不省钱”的小事,是很多人压根没意识到,燃气灶上随便加个小铁圈,都能变成要命的东西。
很多小作坊钻空子,把没经过任何安全检测的产品,包装成“节能神器”。
平台只看商家上传的资料就上架,连基本的风险筛查都不做。
消费者哪懂什么燃烧结构、进气比例,看着“省气”两个字,就觉得捡了便宜,根本想不到背后藏着能要命的隐患。
真等出事了,再多赔偿也补不上家里的窟窿。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这款三无聚能环,完全没有安全防护设计,装上之后,直接改变燃气灶的正常燃烧状态,显然属于法律定义上的缺陷产品。
生产者和销售者,把这类明知有高危风险的产品卖出去,就必须为后续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对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平台没有尽到风险管控义务的,也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20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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