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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坑你没商量,这脸皮比城墙还厚!河南郑州,郭先生,十年前花50多万从前姐夫宋某

亲戚坑你没商量,这脸皮比城墙还厚!河南郑州,郭先生,十年前花50多万从前姐夫宋某手里买了套房,结果十年没过户。今年3月刚装修一半,宋某突然说房子去年已卖给别人了。不但不退钱,还厚着脸皮让郭先生再补20万。无奈的郭先生只能找记者求助。

十年前,郭先生跟老婆还没离婚,老婆的亲姐夫宋某找上门说手头紧,房子想便宜出给自家人。

郭先生当时想的很简单,老婆的亲姐夫,还能坑到哪去,42万直接打到了宋某妻子账上。

钱给了,房本却没影了。

郭先生也没太当回事,觉得都是一家人,以后再说也没有事。

2021年,郭先生夫妻二人离了婚,这层亲戚关系自然也就淡了,但房子的事郭先生一直想着。

2024年又陆续交了1万多的税费加10万块,前后砸进去50多万,房本还是没下来。

今年3月份,郭先生实在等不了了,开始装修,干了一个多月墙都刷一半了,宋某突然说这房子去年9月已经抵押过户给第三方了,贷了60万。

郭先生当场就傻了,住了十年的房子,装修都搞上了,你跟我说房子不是我的了?

他找宋某要说法,宋某说你走法律途径起诉我吧。

记者联系上宋某时,这人更绝,开口让郭先生再补20万才给办过户,十年前的42万跟现在的20万能一样吗?这不是把人家郭先生当冤大头么。

郭先生去找宋某他爹,老爷子一句话把人噎了回去,你跟谁打的交道你找谁去,这父子俩一个比一个硬气。

现在村委也已经介入调查了,郭先生这50多万房款加装修费加十年的利息,还有孩子落户上学全耽误了。

这亲戚,比陌生人还狠,杀熟杀到骨头里。

这事到底谁占理,宋某这波操作在法律上能站的住脚吗?

依据《民法典》第209条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

房子没过户,物权就没转移。

郭先生付了钱住了十年,但产权根本不在他名下。

按照《民法典》第148条分析,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宋某明知房子已经抵押给别人了,还收郭先生的钱让他装修,这不就是典型的欺诈吗?

但《民法典》第157条更狠,明确指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宋某收的50多万加上利息,一分都跑不掉。

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键是,郭先生的钱是打给宋某妻子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宋某妻子收了钱,这笔债务两口子都得认。

这事,如果郭先生要是真起诉,胜算还是非常大的。

欺诈加违约,50多万本金加十年利息加装修损失加其他附带损失,宋某父子大概率得连带赔偿到底。

宋某那句让郭先生走法律途径起诉自己,反而成了他自己给自己挖的坑了。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信源:都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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