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安徽寿县一男子在水塘边垂钓,甩竿时不慎触碰高压电线,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事后供电公司先行拿出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家属签字领取后随即反悔,将供电公司与村委会一同诉至法院,索赔76万余元,本案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了这则事件。
2025年4月24日上午,何某站在村里的水塘边熟练地甩出鱼竿,这根导电性极强的碳纤维竿身,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却在提竿的一瞬间,意外触碰到了横跨在头顶上方的高压线。
电流瞬间贯穿了他的身体,何某当即倒地不起,尽管周围的钓友立刻呼救,救护车也火速赶往现场,医护人员在嘈杂的围观声中,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按压,但奇迹并未发生,医院正式宣告其抢救无效死亡。
何某去世后的第三天,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带着一份协议书,找到了他的家属,协议中明确提到,公司愿意支付2.4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金,只要家属签字捺印,以后便不能再就此事产生任何纠纷。
当时处于悲痛中的家属签下了这份协议,2.4万元也在第二天准时到账,而后事料理过程中,家属意识到,这笔钱甚至连办丧事的开销都难以覆盖。
在法律咨询后,家属决定反悔,将供电公司和村委会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76万余元。
法庭审理的焦点,很快集中在了一个精确的技术参数上:那根夺命高压线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是否合规。
根据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110千伏的高压线在非居民区经过时,最低离地高度不得低于6米。
这个标准是经过精确计算的,考虑到了人体高度、鱼竿长度以及电弧放电的安全余量。为了查清事实,家属委托了专业测绘公司前往事发现场。
激光测距仪的测量结果显示,该段线路距离地面的实际高度仅为5.04米。
这0.96米的偏差,成了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虽然供电公司在庭审中,对测绘报告表示不认可,但由于他们未能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上便默认了5.04米这一事实。
根据民法典关于高压电等高度危险作业的规定,只要造成损害,经营者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受害人是故意寻死,或者遇到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由于供电公司无法证明何某存在自杀意图,且线路高度确实存在违规缺失,法律责任已无法推卸。
不过,何某作为一名成年垂钓者,自身也存在不可忽视的过错,事发现场其实立着两块警示牌,一块是供电公司设置的关于高压危险、严禁垂钓的标志,另一块是村委会设置的关于水深危险、禁止钓鱼的通告。
何某作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上方有高压线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在该区域甩竿,属于将自己置于明显的危险境地,构成了重大过失,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法院最终对那份2.4万元的协议作出了定性,法官认为,协议中约定的金额,仅被称为人道主义补偿金,这在性质上属于一种慰问性质的款项,并不能等同于,对死亡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的正式处理。
由于协议里没有详尽列出赔偿清单,也没有明确标注为一揽子解决所有费用的条款,因此无法产生免除剩余赔偿责任的效果,这就像是企业发放的节日慰问金,不能抵扣法定工资一样。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法院认定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何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法院核定的总赔偿额度为64.2万元,其中包含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扣除供电公司先前已经支付的2.4万元,该公司仍需额外赔偿61.8万元,至于村委会,法院认为其并非水塘的经营者,且已经在岸边履行了必要的警示告知义务,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案件的判决,通过数额巨大的差额,向社会揭示了安全生产中标准的严肃性。
0.96米的高度缺失,在法律的衡量下,转化成了六十多万元的赔偿代价,同时,这也给所有企业和个人提了个醒:在涉及人身伤害的重大事故中,模糊的私了协议,往往无法起到真正的避风港作用。
而对于普通人来说,警示牌的作用,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责任划定,它更是一个生与死的红线,物理上的安全距离一旦被跨越,留给家属的,往往只有漫长的诉讼和无法挽回的遗憾。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