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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冤了!四川成都,女子的所住小区的业主,7年前与物业起了纠纷,大家都不交物业费,

太冤了!四川成都,女子的所住小区的业主,7年前与物业起了纠纷,大家都不交物业费,女子也是其中一员,随后物业将业主告上法庭,最后物业费纠纷得以解决,本以为这事过去了。谁知,女子就业面试考核顺利通过,眼看着新工作稳定,可新公司背调后却亮起黄灯,让她错失入职机会。她再三追问才知是7年前已尘埃落定的物业纠纷成了污点,她委屈又无奈:这点小事跟就业工作有啥关系?网友:公司招人就怕遇到这种过渡维权的员工,动不动就打官司,单位惹不起躲得起!

去年,小罗求职一家零食企业的运营客服岗位。为了拿下这份工作,她认真准备简历、梳理工作经验,全程积极沟通。

经过层层筛选,她顺利通过公司多轮面试,和HR沟通十分顺畅,对方当场告知她可以准备入职,只需要走完最后的背景调查流程即可。

收到可以入职的消息,小罗心里特别踏实,满心欢喜规划接下来的工作,本以为这次求职稳稳落地。

按照公司安排,本次入职背调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小罗也十分配合,耐心等待结果。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之后,公司突然传来坏消息,告知她的背调结果显示为“黄灯”,存在风险,公司无法继续推进录用流程,这份到手的工作直接泡汤。

突如其来的结果让小罗彻底懵了,她百思不得其解。

自己工作履历干净、无不良记录、没违法违纪行为,为人踏实本分,怎么会背调异常?

不甘心错失心仪工作的她,主动联系公司HR和背调机构,想要问清具体原因,索要背调不合格的依据。

但多次沟通下来,对方始终以权限不足为由拒绝解释,只告知背调存在问题,不予录用。

在小罗反复追问下,终于得知了真实原因:她的个人档案里,存在一条民事诉讼记录,曾作为被告被起诉,这才被系统标记黄灯。

听到这里,小罗努力回忆过往经历,终于想起了2018年的一桩旧事。

当年她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差、管理不到位,全体业主都十分不满,大家集体维权、拒交物业费。

事后物业公司一气之下,批量起诉了小区多名业主,小罗也在其中。

官司早已尘埃落定,法院判决的相关费用她早已全额缴纳,案件早就结案归档,7年时间里没产生任何后续影响。

在小罗看来,这只是普通的邻里物业纠纷,属于生活琐事,既不是违法犯罪,也不是征信失信,更和她的工作能力毫无关系。

一场早已了结的民事纠纷,时隔7年突然成为求职拦路虎,让小罗无比委屈。

运营客服岗位,看重的是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可企业却将普通民事涉诉记录作为录用否决项,这样过于一刀切,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公司仅有权核查和岗位履职直接相关信息,比如学历、工作履历、职业资质。

招聘的是运营客服岗位,小罗早年物业纠纷民事诉讼,早已结案、钱款履行完毕,属于私人生活纠纷,和客服岗位的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没有任何关联,不属于企业可以调查并作为拒录依据的信息。

企业把无关民事案件纳入背调评判,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就业促进法》第26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民事诉讼是普通人解决矛盾的法定途径,不等于品行不良。

不能因曾作为被告被起诉,就剥夺求职者平等就业机会。

企业单纯以此“黄灯”为由拒绝录用,属于不合理设置就业门槛,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第三方背调机构自行设置“黄灯、红灯”风险分级,本身没法律强制效力。

求职者有权知晓背调不合格的具体理由和依据;用人单位不能只出示背调结论,拒绝告知具体原因。

这件事也引发网友热议。

有人说,这是一种歧视,对不对?背调了就应该调清楚,是占理还是不占理,不能一杆子打放倒,有责任的良心企业不是这样。

有人说,哪个公司敢要总想着白嫖的员工?
这样的人没人愿意用!公司做法没毛病!

还有人说,这种人性格有瑕疵,用人单位肯定不愿意冒险。反正就业市场是买方强!

其实普通人维权打官司是合法权利,不能因此被贴上负面标签。

背调本是核查职场履历、职业品行,不该无限扩大范围,将生活中的普通纠纷,变成普通人就业的隐形门槛,让合规维权的人无端承受就业不公。

信源:新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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