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大德了!”湖北武汉,一80岁老太要卖房子,房子在7楼701室,证件齐全,价格合理。可怪事来了,只要中介带人来看房,隔壁702的邻居就凑上来,跟看房的人说,这房子有违建,过不了多久就得强制拆除,劝人家别买。
这套房子位于湖北武汉武昌区彭刘杨路一处老小区的7楼,门牌是701,房主是一名80岁老人,房子已经买了近30年。早些年,701和702主要由两家老人居住,邻里关系原本不错,后来陈女士一家搬离武汉,701长期出租,两家之间的摩擦也慢慢多了起来。
今年5月,701室租客提前退租,陈女士和母亲商量后,决定把房子卖掉。到了8月,陈女士找了两家中介挂牌,原本以为房屋产权清楚、价格合理,应该很快能找到买家。
可中介每带客户上门,702室的栾先生就会凑过来,他告诉看房人,701楼顶有加盖,属于违建,过不了多久可能被强制拆除,最好别买。
一次两次,买家或许还会自己判断,可每次看房都碰到同样的提醒,客户难免心里打鼓,中介也不愿意再带人过来。房子迟迟卖不出去,价格只能往下调,前后已经降了七八万元,80岁的老人眼看房子成了卖不掉的“心病”,女儿也越来越着急。
陈女士赶到现场后,又发现了另一堆烦心事。702室养着一条拉布拉多犬,平时经常出现在楼道里,狗没有一直拴在室内,楼道还放着花架、水泥袋、储物柜等杂物,偶尔还有排泄物,气味并不好闻。
看房人一进楼道,先看到的是杂物和大狗,再听到隔壁说房子可能被拆,哪怕701本身没有明显问题,心里也很难踏实。还有邻居只是到楼顶转了一圈,也被栾先生当成了买房的人,对方随即上前提醒701存在违建。
陈女士认为,栾先生不是单纯提醒,而是在故意搅黄交易,她找过街道和有关部门,调解人员也上门沟通,但问题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最后只好联系媒体求助。
两家的矛盾,显然不是一天形成的,此前双方长时间没有正面冲突,近两年才因为养犬、卫生、装修以及公共空间使用等问题争执不断。由于陈女士常年在外地,她更多通过线上渠道投诉,栾先生则猜测,接连不断的投诉让双方积怨越来越深。
不过,邻居是否存在“报复性劝退”,目前并没有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认定。能确定的是,街道和住房相关部门此前曾对702室的问题进行过处理:社区巡查发现,702存在拆改承重墙、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等情况。
这就让事情变得更复杂了,702室确实有过违规装修和堆物问题,701楼顶的加盖也确实存在,但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靠邻居在看房现场一句话直接下结论。
陈女士解释,701楼顶加盖建于1998年,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顶层漏水和防潮问题,全楼住户曾签字同意,也接受过有关部门处理。房屋出售时,楼顶加盖并没有算进房产证面积,挂牌和计价都只按照产权证登记面积进行,并没有把加盖部分当成合法产权面积卖出去。
按照武汉现行规定,现行条例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需要结合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建设手续和实际情况判断。也就是说,1998年的加盖不能只凭一句“现在看着不合规”就认定结果,但也不能因为年代久远,就自动变成完全没有问题。
陈女士表示,如果有关部门最终认定楼顶部分需要整改,她愿意配合。
真正的争议在于:栾先生向看房人说的“有违建、很快要强拆”,到底有没有正式依据?如果只是把一个尚待认定的历史加盖,说成板上钉钉的拆除风险,这种“提醒”就可能已经超出了正常邻里提示的范围。
养犬问题同样不能只看有没有证,修订后的《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进入楼道等公共区域,需要收紧犬绳、贴身携带,或者佩戴嘴套,也可以怀抱,或放入犬袋、犬笼,同时及时清理排泄物。
有养犬证,说明犬只登记手续可能没问题;但有证不等于可以随意占用楼道,更不等于可以把公共区域当成自家空间。邻居投诉养犬扰民,也不代表之后就能用同样方式去干扰对方卖房。
目前,黄鹤楼街道表示,网格员仍在持续劝导沟通,双方纠纷尚未彻底化解。陈女士一方如果能证明邻居反复散布不实信息,已经影响房屋出售,可以考虑通过证据保全、调解,甚至诉讼等方式维权。《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也规定,物权受到妨害或者可能受到妨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当然,维权不等于谁嗓门大谁有理,楼顶加盖到底如何认定、702室公共区域是否持续违规、邻居的说法是否准确,都要靠现场记录、部门答复、聊天记录和看房证人等证据说话。
一处1998年的历史加盖,叠加近两年的养犬和楼道矛盾,最后集中爆发在一场卖房交易里。邻里之间一旦失去基本信任,所谓“提醒”很容易变成拆台,而一套房子能不能顺利卖掉,有时真不只取决于房产证。
信源:封面新闻 2026-09-26 想卖房却多次遭邻居 “劝退” 看房者,老房子成八旬业主 “心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