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去世后,留下133万遗产,能够继承他遗产的只有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同母异父的姐姐。男子哥哥一开始联系了姐姐,让姐姐来办理继承公证,可当他得知姐姐拿不出亲属关系证明后,变了脸,称不认识对方,弟弟的遗产应该全部给自己。可姐姐并未放弃,找出多份间接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最终有了审理结果。
2024年,张坤在上海去世。张坤未婚、无子女,父亲张一国、母亲陈玉娥和同父异母哥哥张天晨都已去世,133万余元遗产的继承问题,落到了同父异母哥哥张年和同母异父姐姐张梅兰之间。
麻烦出在继承公证。张梅兰长期生活在山东,陈玉娥早年又在浙江温岭、上海等地生活过。张梅兰赶到温岭查旧档,部分早年户籍资料因历史原因灭失,当地公安机关还出具了查无相关户籍信息的说明。陈玉娥和张坤均已去世,直接证明母女关系的老档案也找不到。
张年原先主动联系张梅兰到上海处理遗产,得知张梅兰拿不出直接证明后,却否认双方存在足以产生继承权的亲属关系。70多岁的张梅兰没有放弃,公证走不通,转而向法院起诉。
案件真正的转折,不在某一张证明,而在一批形成时间不同的材料。张梅兰找出早年的单位职工登记资料,里面留有家属信息。
另一本约30万字、在争议发生前已于2022年前后出版的家族纪实文学,也记载了陈玉娥早年的婚姻经历,以及年幼的张梅兰后来到山东生活的过程。
张年一方质疑,出版物不能代替户籍档案。法院没有单独依靠这本书,而是把书中人物姓名、亲属关系和生活经历,与张梅兰单位档案中的家属信息进行比对。两类材料形成时间、来源不同,却能在多处细节上对应。
张梅兰随后又提交了更多材料。张坤曾到山东看望张梅兰,双方留有合影。陈玉娥与张一国的合葬墓碑上,刻着张梅兰、张年、张天晨、张坤四名子女的名字。
争议发生以前的微信记录中,张年长期以姐姐称呼张梅兰。法院关注的重点,是这些材料能否反映双方长期存在真实家庭往来。
庭审后期,张天晨的妻子蔡女士作证称,陈玉娥生前讲过张梅兰是女儿。陈玉娥妹妹的儿子吴先生也确认这一亲属关系。
张年一方找来陈玉娥过去的邻居,邻居表示没有听说陈玉娥还有女儿。法院结合张梅兰长期居住山东等情况,对不同证言的知情基础进行了判断。
身份争议之外,张年还提出自己照顾张坤较多,应当多分遗产。张坤生前好友王先生出庭说明,张坤并非长期卧床并由张年持续护理,而是突然去世。
法院据此认为,张年存在日常关照,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年承担了法律意义上的主要扶养义务。
当单位档案、出版物、照片、墓碑、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被放到一起,法院认为这些间接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张梅兰与陈玉娥的母女关系,以及张梅兰与张坤的同母异父姐弟关系,达到了民事诉讼中高度可能的证明程度。
身份确认后,遗产才进入分配阶段。张坤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梅兰和张年同属第二顺序继承人。法院又未认定张年存在应当多分的法定情形,因此先从遗产中处理合理丧葬费用,再对剩余部分均等分配。
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令张年向张梅兰支付遗产折价款64.75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64.75万元是处理相关必要费用后的分配结果。
这起案件值得注意的正是这一点。直接户籍资料缺失,并不意味着事实永远无法证明。法院逐项核对不同年代、不同来源的材料,再看各项证据能否互相支持。
老照片、旧档案、聊天记录和家族资料,平时不起眼,到了需要确认亲属身份时,却可能成为决定结果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