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扎心了!福建武平,一名女子刚生完孩子,还处在哺乳期,本该是最需要丈夫体谅和照顾的时候,丈夫却嫌她产后身材走样,对她“提不起兴趣”,转头在外与其他女子交往,甚至导致对方怀孕。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事情败露前,男子一直隐瞒实情,反而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与妻子协议离婚,让女方独自抚养孩子,还承担了部分债务。直到离婚仅半年,前夫突然再婚,还生下一个儿子,女子这才察觉事情不对。得知婚姻破裂背后的真相后,她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为婚内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隐瞒离婚
刘某和陆某原本是夫妻。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因为性格等问题发生过多次争吵,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但刘某当时不知道的是,这段婚姻背后,还藏着另外一件事。
早在2019年2月,陆某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子发生婚外情,后来两人开始同居,对方还因此怀孕。这件事,陆某没有如实告诉妻子。
到了2020年4月,两人准备结束婚姻。刘某在不知道丈夫婚内出轨的情况下,与陆某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
协议里还专门写明,以刘某无过错为由,陆某向她支付7万元经济帮助款,这笔钱后来已经实际支付。
婚离了,协议签了,钱也给了。
表面上看,这段婚姻已经彻底结束。可刘某很快发现,事情根本没有这么简单。
真相曝光
离婚后不久,刘某得知一个消息。前夫陆某在很短时间内就和其他女子结婚了,而且还生下了一个儿子。从怀孕到孩子出生需要时间。
结合这些时间节点,刘某开始发现,前夫的新感情并不是离婚之后才开始的。随后查明的事实更加直接。
陆某早在2019年2月就已经发生婚外情,之后与对方同居,并导致对方怀孕。陆某还因为这件事情,被有关部门诫勉谈话。也就是说,刘某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这些情况并不知情。
她一直以为两个人走到离婚,是夫妻感情出了问题。等离婚手续全部办完,她才知道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出现了第三者。
刘某随后将陆某告上武平县人民法院。她提出两个要求。一个是让陆某书面赔礼道歉,另一个是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到了法院,争议也随之出现。
两个人已经协议离婚,而且离婚协议已经履行。刘某是在离婚以后才发现婚内出轨,她还能不能继续要求前夫赔偿。
法院判赔
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法院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陆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其他女子同居并致其怀孕,之后又与该女子结婚并生育孩子,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给刘某造成了精神压力和痛苦。
因此,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相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明确,协议离婚以后再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这项请求,则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并不等于所有事情从此都不能再追究。
关键要看离婚协议怎么约定,也要看无过错方当时是否已经知道相关事实、是否明确放弃损害赔偿。
刘某恰恰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陆某婚内与他人同居并生育的事实。
法院因此认定,她事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并无不当。
一万落定
不过,刘某提出的是5万元,法院最终并没有全额支持。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并不是单看婚内出轨这一件事。
还会结合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及双方已经履行的离婚协议等情况综合判断。
这个案件还有一个重要细节。两人协议离婚时,陆某已经以刘某无过错为由,向刘某支付了7万元经济帮助款。
法院把这一情况也纳入了考虑。最终,法院依法酌定,由陆某再向刘某支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诉讼期间,因为陆某已经在答辩状中向刘某进行了赔礼道歉,刘某随后放弃了要求对方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