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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有个女的,叫高某春。 她已经有两个女儿了。按理说,俩孩子,够忙活的了。

河南南阳,有个女的,叫高某春。
她已经有两个女儿了。按理说,俩孩子,够忙活的了。但她心里头一直有个疙瘩——想要个儿子。
这念头,搁她心里不是一天两天了。身边总有人念叨,"没个儿子,算啥完整家庭"。听得多了,她就真信了,非想再拼一胎,赌一把。
后来经人介绍,说是当地有个中医门诊部,有"良方",能保证生男孩。
高某春一听,眼睛亮了。2024年3月开始,她跟丈夫俩人就往那门诊部跑。开药,吃。不光吃,还得每周定期去,按肚子、灌肠,各种折腾。一直持续到2025年5月,医生终于说,可以备孕了。
这期间,她花了多少钱?12万。
12万啊。就为了生个儿子。
然后她真怀上了。心里那个紧张,又期待又怕。怀孕一个月,她等不及,抽血送第三方机构去验。结果出来——还是女孩。
她当时就炸了。
一气之下,把孩子打了。流了。
然后转头,一纸诉状,把那家中医门诊部告上了法庭。要求啥?退钱,12万,一分不能少。另外,还得赔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她说,她跟丈夫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长期吃药,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这官司,一审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
法院怎么判的?
直接驳回。连审理都懒得审太细。
法院说,你想要生男孩,还去做胎儿性别鉴定,这本身就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强制性规定。冲击性别平衡,扰乱人口生育政策,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悖。你的行为和目的,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高某春不服,上诉到南阳中院。
二审结果出来了:维持原裁定。
中院说得更直白——你支付调理费用,目的是实现生育男孩,还据此做性别鉴定,得知是女孩就终止妊娠。这属于"不法原因给付",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说白了,你这事,从头到尾就不该干。法院不管,也不保护。
一分没给。
这事传出来,网上吵翻了。有人说门诊部也不是好东西,明知违法还收钱,该罚。也有人说这女的自作自受,重男轻女的思想害了自己,还害了一条命。
其实吧,两边都有问题。
门诊部确实不冤。你开中医馆,心里没点数吗?生男生女,科学上早就说明白了,精子决定性别,吃药按肚子灌肠,能改变啥?收了人家12万,这不是骗钱是啥?
但高某春这边,也值得琢磨。
她为啥这么执着要儿子?是家里给的压力,还是她自己真想要?不管是哪种,为了一个"儿子"的执念,花光积蓄、折腾身体、最后连已经怀上的孩子都不要了——这值吗?
那5万块钱的精神抚慰金,她想要。可那个被打掉的孩子呢?谁抚慰?
法院判得对。公序良俗这四个字,不是随便说说的。你要是开了这个口子,今天有人为了生儿子起诉,明天就有人为了生女儿起诉,后天还不知道为了啥奇葩理由起诉。法律不能给这种荒唐事撑腰。
说到底,12万块钱,买了个教训。教训就是——有些执念,该放下了。儿子女儿,都是自己的孩子。为了个性别,把自己折腾成这样,还闹上法庭,图啥呢?
这官司,她输了。但输的,不只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