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防动员法》2026年10月1日实施!这次修订从本质上说,实质上是放宽了我们采取军事行动甚至战争的条件。比如增加的“发展利益”四个字,这四个字基本代表着,如果海外有非和平强制征用、没收中国资产的情况,比如类似巴拿马运河这种,我们是会考虑开战的。缅甸的电诈园区、印尼强行限制矿产资源等,也在“发展利益”之列。未来的关税壁垒如欧盟制定的针对所谓“反垄断税”,以及美国的所谓“新疆制裁法案”也属于“发展利益”。
所以说,全球海权竞争,维护海外利益,就一定要完善国内法和构建对国际法的释法叙事,仗剑经商的时代正式开启。“有战必回”不再是口号,而是一类人的法律义务;宣称打仗捐工资的也不用着急,明确的可以必要性征用;愿望义务化了这一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