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乱来的下场!”湖北,24岁男子与大17岁的已婚女子发展为情人关系。期间,男子要求女子与丈夫分居并与他住在一起,可被拒后竟然恼羞成怒,竟拖拽女子从13.54米高的大桥跳下,致使其全身多处骨折,所幸鉴定为轻伤一级。女子报警后,男子被提起公诉,法院这样判了!
这段相差17岁的关系,早在去年九月就埋下了伏笔。吴某是咸丰本地人,刚满24岁,而张某是1984年生人,早已成家。两人背着张某的丈夫,偷偷走到了一起。
年轻气盛的吴某对这段关系投入很深,或者说,他的占有欲随着相处越来越强。他不再满足于偷偷摸摸的约会,反复要求张某与丈夫分居,搬来和自己同住。张某始终没有松口,两人因为这件事吵过不止一次。
矛盾在一月五号那天彻底爆发。那天吴某听说张某在丈夫住处留宿,心里顿时翻江倒海,醋意冲昏了头。他不停发消息,逼张某立刻回娘家,跟丈夫分居。
语气越来越冲,见张某不肯答应,干脆把张某的车开走,又发消息说自己要去跳桥自杀,要挟张某出来当面谈。张某怕事情闹得没法收拾,只好约他在镇上中学门口见面。
谁知一见面,吴某翻来覆去还是那句话,必须马上和丈夫分开。张某当场回绝,态度也很明确。这时候张某的丈夫也赶了过来,想劝阻两人。
张某担心两个男人当街起冲突,场面更难控制,反而先把丈夫劝走了。可谁能想到,这一走,她直接暴露在吴某失控的情绪面前。
丈夫刚离开,吴某就像彻底断了理智的弦。他一边吼着“要死一起死”,一边揪住张某的衣领。张某拼命挣扎、大声呼救,但吴某根本不松手,硬拖着她往大桥栏杆方向走。
那座桥的桥面离水面有13.54米,相当于四五层楼高。任何成年人都清楚,从这种高度坠下去,非死即重伤。吴某当时完全不管不顾,强行拽着张某翻过护栏,两人一前一后掉了下去。
坠地那一瞬间,张某浑身剧痛,当场昏迷。吴某自己也摔得不轻,等他缓过劲来,发现张某还有呼吸,才慌慌张张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赶到之后,民警也到了现场,将吴某控制。张某被送进医院,检查结果触目惊心:颜面部软组织挫伤,右肩胛骨骨折,胸骨骨折,胸椎多节段压缩骨折,七根肋骨断裂,骨盆多处骨折,还伴有双肺挫伤和血胸。
好在当时是冬季枯水期,桥下是松软的泥沙,身上又穿着厚实的冬衣,没伤到要害脏器,这才捡回一条命。司法鉴定意见是,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很多人一开始觉得,这可能只是一桩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但法院的认定,远比这严重。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在事发时喊出“要死一起死”,而且明知13米多高的大桥坠下足以致死,仍然强行拖拽张某坠桥,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被害人最终没有死亡,是因为枯水期泥沙缓冲、衣物厚实等外在因素,属于吴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不是失手伤人。
更出人意料的是,吴某并非初犯。警方核查发现,他之前因盗窃罪被判过刑,后来还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三年一个月有期徒刑,案发时正处在缓刑考验期内,人身危险性较高。
法院综合全案,做出判决: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一千元;加上此前合同诈骗罪的刑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罚金共计一万六千元。
民事赔偿方面,吴某需要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四万七千五百六十一元二角六分。
十一年多的牢狱,换一段见不得光的地下情,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张某婚内出轨,道德上有亏,但她付出的代价实在太重,浑身是伤,家庭破碎,一辈子都可能留下阴影。吴某呢,在最该拼搏的年纪,要在铁窗里度过漫长的十一年。
这起案子给所有人的教训,其实就一句话:永远别低估一个控制欲强、情绪不稳定的人能做出什么事。一段本来就踩在道德边缘的感情,最容易滋生出猜忌、占有和极端行为。一旦碰上动辄用自杀威胁、情绪说崩就崩的人,随时可能被拖进深渊。
真正的感情,不是占有,更不是拉着对方一起去死。那些嘴上说着爱你、转头就能拿你性命泄愤的人,心里只有自私,没有真心。遇上这种人,不要犹豫,不要心软,越早离开越安全。
婚外情从来没有赢家。一时的新鲜刺激背后,藏着家庭、名誉、健康甚至自由的代价。一步走错,轻则鸡飞狗跳,重则像这起案子一样,搭上整个人生。所有逾越底线的关系,暗中标好的价格,往往比想象中沉重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