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女子花65000元买了一辆货车,准备跑货拉拉送货赚钱,不成想,第二天一起床,那么大个车竟然不翼而飞。女子报警得知,货车被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走了。原来,销售员从该公司租赁了20辆车,然后伪造公章和签字,偷偷把车卖出去,甚至还拖欠着50万租赁费,公司这才找到车直接开走。女子感觉自己被做局了,钱花了,车没了,只能求助记者帮忙。
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董女士和丈夫商量后,打算买一辆货车跑货拉拉拉货赚钱,靠自己的双手踏实增收。
夫妻俩精打细算,做好规划,满心期待靠着货车安稳挣钱,没想到一场精心的骗局,让他们的致富梦瞬间落空。
2025年5月23日,董女士夫妇通过中间人李某,看中了一辆四米二的高栏货车。
李某告诉他们,这辆车还有贷款没有结清,暂时没办法直接过户,董女士倒也可以接受。
双方商量后达成约定,董女士先支付65000元购车款,就可以直接把车开走,剩余30000元尾款等到次年2月份结清,届时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想着能早日开工赚钱,董女士没有多想,果断凑齐65000元交给李某,顺利将货车开回了家。
看着崭新的货车,夫妻俩心里十分踏实,满心欢喜,憧憬着接下来跑运输赚钱、改善家境的日子。
6月3日晚上十点半,董女士的丈夫按照惯例,把货车稳稳停在路边,准备第二天一早充电后出车接单。
可让夫妻俩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们出门准备给货车充电时,原本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竟然凭空消失了。
好好停在路边的货车一夜不见,夫妻俩瞬间慌了神,心里又着急又疑惑,立刻选择报警求助。
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当天深夜11点20分左右,有一名陌生男子来到货车旁,将车辆堵住处理,随后在凌晨12点20分直接将货车开上高速,驶往郑州方向。
顺着监控线索追查,警方确认,开走货车的是河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这个结果让董女士一头雾水,她花钱合法买来的车,怎么会被车行老板直接开走?
她当即觉得自己大概率掉进了别人设计好的圈套,遭遇了赤裸裸的诈骗。
记者接到董女士的求助后介入调查,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售卖车辆的李某,是从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租赁了二十辆货车用于对外经营。
为了赚取私利,李某动了歪心思,私自伪造了车行的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负责人签名,偷偷将租赁来的货车对外售卖,董女士的货车就在其中。
除此之外,李某长期拖欠车行租金,截至案发,拖欠的租赁费用已经高达50万元。
车行多次催缴无果,始终联系不上李某,无奈之下,只能自行追查车辆位置,将对外出租的货车悉数收回。
目前车行已经找回8辆被私自售卖、转租的车辆,并且明确表示,这些车辆属于公司资产,绝不会再交给李某,也不会归还给购车人。
得知全部真相后,董女士又气又无奈,她掏空积蓄买车谋生,到头来车没了、钱也险些打水漂,四处奔走维权却处处碰壁。
好在经过记者的协调沟通,以及警方的介入调查,最终董女士成功拿回了购车退款,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只享有车辆租赁使用权,并无出售权限,还伪造公章、签字,虚构可以卖车过户,骗取董女士65000元购车款,已经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车辆所有权属于汽车销售公司,公司有权取回车辆,董女士无法取得该车。
董女士属于不知情的受害者,本身没有过错。
经媒体以及警方介入,钱款退回,李某后续注定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李某伪造公章,还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这些都可被一并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