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月15日,东北军工局局长乐少华在沈阳寓所内饮弹自尽,年仅49岁。这位从革命战火中走出的干部,在建国初期的三反运动里遭错误批判,被安上集体贪污、剥削农民、受贿卖炸药等罪名,最终含冤离世,直到1980年才获中央彻底平反,恢复党籍。
乐少华是浙江宁波人,早年在上海工厂做工,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赴苏联学习。
1931年回国后,他在中央机关负责秘密无线电工作,1932年进入中央苏区,先后担任红五军团十五军副政委、红三军团七军政委、红七军团政委等职。
1934年,他作为红七军团政委,和军团长寻淮洲率部组成北上抗日先遣队,向闽浙赣皖地区进军。
同年12月,先遣队在谭家桥与国民党军遭遇,战斗异常惨烈,乐少华身中数弹,倒在血泊中,是参谋长粟裕在战场上把他从死人堆里救了出来,这次负伤后,乐少华被秘密送往上海治疗,伤愈后回到陕北继续投身革命。
抗战时期,乐少华转入军工领域,1942年起任陕甘宁边区兵工厂厂长,成为我军早期军工事业的重要领导者之一。
抗战胜利后,他奉命前往东北,负责军工生产建设,先后任鸡西军工办事处主任、东北工业部副部长兼军工局局长。
建国后,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乐少华领导东北八一、五二等大型军工企业,全力研制生产枪支、火炮、弹药等装备,其中八一厂生产的90毫米反坦克火箭弹,在朝鲜战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他长期扎根军工一线,为革命战争和国防建设付出大量心血。
1951年底,全国范围开展三反运动,乐少华在运动中遭到错误批判,被指控存在集体贪污、剥削农民、受贿售卖炸药等问题。
在当时的运动氛围下,这些指控缺乏确凿证据,属于错判错批,乐少华一生投身革命,历经战火考验,始终坚守信仰,面对不实批判,他内心承受巨大委屈与压力。
1952年1月15日,在百般委屈之下,他选择在自己的寓所内结束生命,以死明志,留下了一桩历史冤案。
事件发生后,乐少华的问题长期未得到公正处理,直到改革开放后,中央全面复查历史冤假错案,1980年5月30日,经重新审查,中共中央正式为乐少华平反昭雪,恢复其党籍和名誉,明确当年对他的批判与指控均为错误,还历史以公道。
从谭家桥战场被粟裕救出,到建国后执掌东北军工,再到三反运动中含冤自尽,乐少华的一生与中国革命、建设历程紧密相连。
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立下功绩,却因运动中的偏差遭遇不公,漫长28年后才得以沉冤昭雪。
这段历史,既见证了一位老革命的坎坷命运,也成为建国初期政治运动中一段值得铭记的教训,提醒后人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审慎对待每一位干部,避免历史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