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浙江,一老板新店开业,做直播抽奖活动,2名女子抽中了168元的霸王餐,到店后,俩

浙江,一老板新店开业,做直播抽奖活动,2名女子抽中了168元的霸王餐,到店后,俩女子要求老板送个大瓶饮料,老板送了,谁料第一瓶还没喝完,俩人又让送一瓶,老板依旧满足了,接着俩女子又看上了店里的公仔,老板就让俩人帮忙写个好评,写完一人送了一个,谁料,俩女子离店后扭头就删除好评,给出0.5星恶意差评,说她们领个公仔遭到阻拦,店里的海鲜池都是死虾。看着顾客俩白吃白喝白拿还要给差评,老板这下傻眼了。

唐老板开了7年餐馆,5月2号他新店开张,为了攒人气专门开了场直播。

直播里,他抽3份价值168元的免费“霸王餐”,就是想让顾客吃好了多帮着宣传宣传。

其中两个中奖的女顾客来就餐的时候,除了霸王餐之外,额外点了个98元的套餐,还抢了店里1.9元一个的福利生蚝。

这个活动本来规定一桌最多只能买6个,唐老板也给她们算上了。

吃着吃着,俩人又说她们在店家粉丝群里,要一瓶大的果粒橙。

店里一直有个福利,粉丝群成员可以免费领一瓶饮料,所以唐老板也没多话,一并给了。

结果第一瓶还没喝完,俩人又管服务员要了一瓶。

服务员就问老板行不行?唐老板觉得新店开业嘛,顾客满意最重要,就大方给了。

没多久,俩女顾客又看上了店里的公仔,要求给她们一人送一个。

要知道,开业活动规则里明明白白写着一桌只能领1个,她们非要2个,唐老板想着就说写个好评吧,写完给你们。

当时为了领公仔,俩人写了好评,唐老板还挺高兴,觉得这活动效果不错。

可没想到俩人刚走出店门,转头就把好评删了,反手给了个0.5星的差评,说店里拦着不让她们领公仔,还说海鲜池里全是死虾。

唐老板看到差评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他调出监控看了,俩人领公仔的全过程才两分钟,全程客客气气的,根本没有什么冲突,走的时候还笑着跟店员打招呼,半点儿不满意的样子都没有。

他本来想私下联系俩人把事情说开,直到5月10号才联系上对方,可这俩女士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一口咬定自己差评写得没错,还放话要找媒体来跟唐老板当面对质。

唐老板这下也气着了,直接在自己的店门口和社交账号喊话:要是真敢找媒体来对质,就别戴口罩遮遮掩掩,他手里有全程的完整监控,到时候全放出来给大家看看谁对谁错。

有人认为,这俩女的摆明了就是恶意薅羊毛,得了便宜还卖乖。

不过也有人觉得,中了霸王餐的顾客当然有权提意见,但评价总得讲事实吧?怎么能因为拿了好处就写好评,转头就故意给差评泄愤呢?

要是都遇上这种人,以后谁还敢做福利活动啊,这不就是寒了正经做活动的商家的心嘛,以后买卖双方的信任只会越来越差。

目前,平台那边核实了情况之后,已经把这条恶意差评删掉了。

唐老板说自己开了七年店,还是头一回遇上这种无理取闹的事。

到现在为止,那两位说要找媒体的女士也没真的来对质,唐老板也放话了,要是她们还继续到处污蔑自己的店,他肯定会走法律途径维权。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通俗来说,商家的店铺口碑、消费者评价属于其名誉权的一部分,受法律保护。

两位顾客虚构“商家拦着不让领公仔、海鲜池都是死虾”的虚假内容,给出恶意差评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害。

如果后续二人继续散播不实言论,商家有权起诉要求对方删除差评、公开赔礼道歉,要是因此给店铺造成了经营损失,还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