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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一车主置换新车,把旧车交给4S店申请报废,本以为除了国家补贴,还能拿到

陕西咸阳,一车主置换新车,把旧车交给4S店申请报废,本以为除了国家补贴,还能拿到一笔车辆残值费,没想到4S店却一分也不给,男子找4s店追要说法,店家:合同上约定好的,残值0元。

信息来源:华商网

这事说起来真的让人窝火。

2026年3月11号,祁先生在咸阳恒丰汽贸4S店订了一辆大众速腾,当时签的《商品车销售合同》里明明白白写着,有3540元是二手车置换补贴。

祁先生自己的旧车嫌麻烦不好处理,就顺便委托4S店帮忙拿去报废,申请国家的报废补贴。

当时那份购车合同里,半个字都没提“报废车辆残值”的事,祁先生也没多想,在他看来,3540元是厂家给的置换福利,旧车报废的残值是车辆本身卖废铁的钱,这俩本来就是两码事,各算各的。

等到3月15号提车那天,祁先生本来高高兴兴去开新车,结果4S店销售说要走一下置换流程,递给他一份《二手车收购协议》让他签字。

当时他满脑子都是赶紧把新车开走,销售也没说这份协议有啥特殊条款,催着他赶紧签完就能办手续,祁先生看都没仔细看,直接签了名就去提车了。

等后来他反应过来不对,翻出那份协议才傻了眼:上面居然写着3540元的价款里,已经包含了旧机动车残值和税后置换补贴。

按4S店的说法,他那辆旧车的残值直接就算0元,全归4S店所有了。

祁先生当场就气不打一处来,别说旧车还有不少能用的零件,就算当废铜烂铁卖,怎么也能值个几千块吧?

他专门打电话问过报废企业,人家说只要三元催化器还在,普通小轿车的残值最少也有3000块,这笔钱本来就该是车主的。

祁先生觉得这简直是明抢,旧车是我的私人财产,厂家给的置换补贴是卖新车的优惠,凭啥把我旧车本身的价值给算到补贴里去?这不是玩文字游戏套路消费者吗?

他去找4S店讨说法,4S店的负责人态度特别硬,说合同是你自己签的,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作为成年人签字就代表认可,既没有欺诈也不是霸王条款,而且这是厂家的制式合同,经销商根本改不了。

对方还说,按照厂家的政策,报废补贴和置换补贴是二选一,你既然选了拿置换补贴,那残值就该包含在里面。

祁先生没办法,又打了一汽大众的厂家客服电话,客服说速腾的置换补贴本来是4000元含税,扣完税之后实发就是3540元,这确实是厂家的促销福利。

按厂家的规则,旧车要么卖给经销商,经销商按市场价给你二手车钱,厂家再额外给补贴;要么你自己去报废,领国家的报废补贴,这俩确实不能同时领。

可祁先生要的根本不是两头占,他问客服,就算我选了置换补贴,那我旧车本身的残值凭啥没了?

客服在录音里也承认,旧车走报废流程本来就有几千元的残值,可转头又说厂家和经销商不是隶属关系,管不了4S店的操作,只能把投诉转回去,让经销商自己答复。

说白了就是踢皮球,谁都不想管。

后来祁先生找了个懂行的业内朋友打听,人家才把这里面的门道说透:国家发的报废补贴、车企给的置换补贴、报废企业付的车辆残值,这三笔钱本来就是各算各的,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要是个人自己去找报废企业报废,能拿到国家的报废补贴和车辆残值,但没法领厂家的置换补贴,因为置换补贴必须得4S店走流程才能申请。

可一旦你委托4S店帮忙办报废,那几千块的残值基本就被经销商或者业务员私吞了,这都是行业里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祁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下套了。

签购车合同的时候,没人跟他提残值要归4S店;签收购协议的时候,条款藏在一堆字里,也没人提醒他注意,提车当天那么多手续要办,谁会想到销售递过来的文件里藏着这么个坑?

普通人买车本来就图个省心,哪能想到正规4S店会玩这种文字游戏?

现在4S店咬死了合同不放,祁先生那几千块的残值,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

可能有人会说,谁让他自己不看合同就签字?

可咱们平心而论,普通人去办消费业务,对方拿一堆文件过来,说都是常规流程,催着你赶紧签,有几个人会坐那儿逐字逐句把十几页合同全看完?

更别说这种故意把不利条款藏在不起眼地方的操作,本来就是商家在钻空子。

有懂法的人说了,置换补贴和车辆残值本来就是两笔独立的钱,根本不能互相抵扣。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用这种格式合同的时候,对“消费者要放弃残值”这种和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必须用显著的方式提醒,还得给消费者说明白,不是光让人家签字就行。

像4S店这样偷偷把不利条款塞进去,也不提醒,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更别说直接把本该属于车主的残值据为己有,这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

说白了这事儿根本不是3540元够不够抵残值的问题,是4S店故意把两笔完全不相干的钱混在一起,用模糊的条款坑消费者,让人家稀里糊涂就把自己的合法财产给丢了。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大家买车或者旧车一定要看好合同,关系到金钱利益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凡事多留个心眼,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