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子在银行取40万现金给员工发工资,取完她把钱放在车里,随后就去办事了,谁料等她再回来,竟发现车窗被砸,40万现金也不翼而飞,她连忙报警,警方很快就锁定嫌疑人,发现对方竟从女子踏进银行大门时就已经蹲上了,更没想到的是,在抓捕过程中,嫌疑人竟撞开警车逃跑了。
3月30号这天,李女士一早就揣着银行卡出了门。她准备取40万现金给员工发工资。
取完钱后,她把装着现金的手提包往副驾驶脚踏处一放,就急着去办事了。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双眼睛已经在银行门口盯了她好久。
盯梢的是个叫孔某的男人,他开着车在银行门口蹲了一上午,就等一个大额取款的人当作自己的目标。
见李女士取了钱开车离开,他立刻跟了上去,一路尾随到李女士小区的地下车库。
看着李女士空手进了单元楼,孔某直接砸破车窗,拎起那只装着40万的手提包,油门一踩就没了踪影。
2小时后,李女士回到车库,看着碎了的车窗和空了的副驾,脸色一变。
意识到遭贼了,她连忙掏出手机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调监控、查轨迹,没一会儿就把孔某的作案过程摸得清清楚楚,还锁定了他的身份。
当天晚上,民警在一条无人路段找到了孔某的车,正准备上前抓捕,孔某突然像疯了一样,猛踩油门撞开警车就跑。
一路上,他甚至换了好几个假车牌,最后把车往深山里一扔,关了手机,一头扎进了山林里。
这边孔某躲在深山里瑟瑟发抖,那边民警已经连夜追了过来。
山里降温又起大雾,路又窄又滑,警车好几次陷在泥里,民警们就下车推着走,赶到山脚下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在当地警方的帮忙下,民警们分成好几队,拉网似的在山里搜。
孔某躲在林子里不敢出声,饿了就啃点野果子,渴了就喝点山泉水,心里盼着警察快点走。
可他没想到,民警们搜了整整5天,从山上搜到山下,最后竟在山外的一个小城里把准备跑路的他抓了个正着。
被抓的时候,孔某还想抵赖,但看着民警掏出的监控录像和搜出来的假车牌,他耷拉下了脑袋,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所有事。
根据他的交代,民警在山里一棵松树下挖出了那40万现金,一分不少。
现在,那40万已经回到了李女士手里,孔某也被关了起来。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孔某盯梢、砸窗偷走40万,这属于“数额巨大”的典型重刑范畴。
更恶劣的是,被抓时他还驾车撞警车、换假牌拒捕,这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性质从单纯的偷变成了暴力抗法,法律必须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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