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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同志是上海解放后的第二位公安局长,他是被牵连导致造成错案冤案。 他本名扬

杨帆同志是上海解放后的第二位公安局长,他是被牵连导致造成错案冤案。

他本名扬帆,曾用名杨凡、殷杨,江苏省常熟市人。学历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
1937年入党,在上海从事文化界救亡工作。
1939年:赴新四军,任军部秘书、军法处处长等职。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社会处处长。

1950年后:升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兼华东公安部副部长。

 1955年:卷入潘汉年杨帆集团案,被逮捕、开除党籍。

 1965年:被判有期徒刑16年。

1980年:案件平反,恢复名誉与党籍。

1983年:任上海市政协常委,享受副省部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