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邻居8岁女孩获刑10年半 10年半是因为法院认定男子犯的是强歼罪,只是他口头上死不承认,只承认自己猥亵了小女孩,但法院最后并没有因此放过他,判的强歼且从重,才有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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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陶某某于2021年8月,性侵隔壁当时仅8岁的邻居,在小女孩写作业的时候趁机进入她的房间实施犯罪。被害人阴道受到创伤。
陶某某到案后死不认罪,经过五次供述,在第四次、第五次承认自己有猥亵行为——隔着裤子磨蹭被害人下体,并且写下悔过书。但庭审的时候又当庭翻供。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仔细调查,依据一系列证据,其中包括两家人关系较好,不存在诬告陷害和指认错误的问题;被害人描述案发经过时,未发现办案民警和母亲有任何诱导、强制或欺骗清醒;
陶某某虽然死不承认性侵行为,但供诉过猥亵行为并且有悔过书;当庭翻过却提供不了证据支持,不予采信。
最后判决陶某某强歼罪,由于对方是幼女,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此案已经完成二审,二审维持原判。
男子猥亵邻居8岁女孩获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