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云南,58岁男子受邀参加亲友为儿子举办的周岁宴,席间主动端起约三两白酒一饮而尽,同桌人劝他少喝,他不听。醉倒后被扶到后门休息,妻子找到他后,众人用三轮车将其送回家,到家时,男子呕吐,亲友擦净后合力抱至床上,随后离开。可约半小时后,家属发现男子手脚冰凉,拨打120,当晚宣布死亡。家属对此悲痛不已,将亲友以及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107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生活里,红白喜事、周岁寿宴是人情往来的常态,亲朋好友相聚,难免会小酌几杯增进感情。
家住云南丘北县的张某,平日里性格随和,待人热情,和周边亲友相处十分和睦。
亲友李某家中举办孩子周岁宴,早早便向张某发出了宴请邀请。
碍于亲友情面,也想着上门道贺沾沾喜气,张某如期赴宴,全程氛围轻松融洽。
宴席席间,一众亲友围坐闲谈、推杯换盏,酒桌氛围愈发浓厚。
张某身处热闹的氛围中,没有把控好饮酒尺度,全程持续大量饮酒。
在场的亲友虽有简单劝阻,但并未强行制止张某的饮酒行为。
整场宴席下来,张某饮酒过量,彻底陷入醉酒状态,意识模糊、行动无法自主。
岂料,这场看似寻常的宴饮,会成为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开端。
宴席结束后,举办宴席的李某见张某醉态严重,无法独自回家,没有放任其独自离开。
出于稳妥考虑,李某安排人员和车辆,专门将醉酒的张某平安送回其家中。
确认张某顺利到家后,送行人员便自行离开,所有人都以为只是普通醉酒,休息一晚便能恢复如常,没人预料到危险已然悄然降临。
可谁也没想到,短短一夜的时间,意外骤然发生。
张某家人次日发现,醉酒归家的张某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当场离世。
事发后,相关检测与调查迅速展开,最终明确了张某的死亡原因。
张某因急性酒精中毒,加之睡眠中呕吐物反流堵塞气道,最终窒息身亡。
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数值极高,远超醉酒标准,是诱发死亡的核心原因。
好好的一个人,只因一场周岁宴饮酒,一夜之间骤然离世,张某的家属悲痛万分,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结果。
家属认为,张某的离世,与周岁宴举办方存在直接关联。
若不是李某设宴邀约、席间未尽到充分的劝阻和看护义务,张某也不会过量饮酒,更不会丢掉性命。
基于这样的诉求,张某家属将宴席举办者李某及其父亲一并诉至法院,向两名被告索要各项赔偿金共计107万余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然而,这场百万索赔的官司,庭审审理过程却并不简单。
法庭之上,原告方张某家属坚持主张,办宴主人作为饭局组织者,对到场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正是因为对方席间疏于劝导、未及时制止过量饮酒,才间接造成张某身亡,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被告方宴席举办者则辩称,整场宴席中,从未主动劝酒、逼酒。
张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知晓过量饮酒的危害,自主饮酒过量是个人选择。
不仅如此,在张某醉酒后,己方已经尽到了善后义务,主动安排人员车辆将其安全送回家中,不存在失职过错,不应承担大额赔偿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都坚持自身立场不肯退让,案件的核心争议聚焦于宴席主办方的责任界定。
丘北县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细节、庭审陈述以及相关证据,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理,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常年具备饮酒认知,清楚过量饮酒会损伤身体、危及生命。
其自主放任大量饮酒,是导致自身酒精中毒窒息死亡的根本原因,应当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与此同时,法院也明确,宴席组织者李某作为饭局发起者,对席间宾客负有合理的安全提醒、劝阻和看护义务。
在张某持续过量饮酒的过程中,李某虽有简单劝阻,但劝阻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制止,未尽到完整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失。
万幸的是,李某在宴席结束后,及时将醉酒的张某送回家中,主动履行了事后救助义务,大幅降低了自身过错程度。
综合全案过错比例、损害后果以及善后行为,法院最终裁定,由死者张某自行承担95%的主要责任。
宴席举办者李某承担5%的次要责任,需向张某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引发全网热议,网友的看法呈现两极分化。
有网友认为判决合情合理,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主办方已经好心送人回家,不该背负过多责任。
也有网友觉得,一条人命最终只赔付5.2万元,略显单薄,主办方确实存在看管疏漏,担责理所应当。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南昌中院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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