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接到一笔童装运输的订单,由于公司人手不够,他赶紧在货拉拉平台下单运送,一小伙接单后,将6大包童装从临平运到海宁,没想到,途中一个重达300斤、价值4万元的包裹从货车掉落。小伙没有下车捡包裹,而是将它挪到路边车道,打算卸完货再回来取,没想到,17分钟后,包裹被人拿走了,刚好那个路段监控拍不到。男子只能自掏腰包赔钱,目前他已经曝光到网上,结局令人唏嘘。
张师傅是杭州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平日里负责对接货物运输。
9月23号傍晚五点左右,公司运力紧张,他在货拉拉平台下单,安排20岁出头的司机小周,运送六大包童装。
这批货物要从杭州临平一处工业园出发,送到海宁许村的物流基地。
小周开着平板小货车沿着东湖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快到星都大道的时候,车上其中一大包货物意外掉落在路面上。
这个包裹足足300斤重,里面全是童装,总价值接近四万元。
发现包裹掉落之后,小周下车,费力把包裹挪到左转第一车道。
因为包裹太重,单凭他一个人没法搬回车上,他心里盘算,先把车上剩下的货物送到目的地卸掉,之后再折返回来,把这个包裹装车带走。
小周没有想到,就是这短短十几分钟的空档,意外发生了。
从傍晚6点28分到6点45分,仅仅17分钟,留在马路车道上的包裹,被路过的人直接拿走。
事情发生之后,张师傅和小周第一时间去查看路面监控。
可惜监控画面存在遮挡,没办法看清到底是谁拿走了这个包裹,追查物品下落一下子陷入僵局。
张师傅要先对货主负责,四万元的损失需要赔付。
这笔钱不是小数目,差不多相当于张师傅五个月的工资。
他复盘整件事,坦言自己也存在工作失误,如果当时严格要求司机固定捆扎货物,不让车辆带着没有加固的包裹上路,这场损失原本可以避免。
开车的司机小周年纪才二十出头,刚踏入社会,收入并不高。
面对四万的赔偿款,小周压力巨大,他先凑出一万一千元转给张师傅,剩下的钱款,两人商量好分期慢慢偿还。
张师傅看着紧张到发抖的小周,心里五味杂陈。
张师傅自己的孩子也15岁了,他特别清楚,一个20岁的年轻人,一旦背上大额债务,再遇上诉讼,整个人生轨迹都会受到巨大影响。
张师傅说,就算起诉,小周也拿不出钱来赔偿,这场官司最后只会彻底毁掉这个年轻人。
思虑再三,张师傅没有选择起诉追责。他想到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事发时的目击者。事发地点在东湖南路北向南方向,距离星都大道还有150米的左转车道,时间是9月23日傍晚6点28分到6点45分。
只要路过的车主行车记录仪拍到相关画面,愿意提供线索,张师傅愿意拿出一千元作为感谢费。
他联系了1818黄金眼栏目,希望通过媒体征集线索,找回这包丢失的童装。
《民法典》第83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小周作为承运人,没有固定好货物导致包裹掉落,还把贵重货物留在马路边,没有做好保护措施,货物丢失不属于免责情形。
所以小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他和张师傅协商分期赔钱,符合这条法律的精神。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本案里,掉在马路上的童装属于他人遗失物,捡到包裹的人不能私自拿走,有义务归还或者交给警方。
如果拒不归还,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这也是张师傅悬赏征集线索想要找回货物的法律依据。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来源:1818黄金眼202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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