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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的参议员可能坐牢? 9月23日,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庭以13票赞成、1票反对

投票的参议员可能坐牢?

9月23日,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庭以13票赞成、1票反对、6票弃权的结果,推翻了7月定下的规矩——原本定罪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需要至少16名参议员支持,现在改成只算“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参与审讯的参议员票数。

24个参议员里有4个因为被拘留、下落不明或者在国外病休,没法履职,这样一来,定罪门槛实际上从16票降到了14票。

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程序调整,这是一场赤裸裸的政治算账。莎拉的发言人巴尼洛把话说得很直白:对方拿不到16票,所以想降低门槛来定罪。

巴尼洛的反击为什么一针见血?因为他抓住了一个宪法上的硬伤。

1987年菲律宾宪法写得很清楚,弹劾定罪需要“参议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票数同意。24名参议员的三分之二,就是16票。巴尼洛特别指出,当年制宪的人本来可以照抄美国宪法的措辞,写成“出席议员的三分之二”,但他们偏偏没有加“出席”这个词。

我觉得这个细节太关键了——不写“出席”,意思就是不管你人来没来、能不能来,你的票都得算在基数里。

这不是疏忽,这是刻意设计的高门槛,目的就是让罢免一个由几千万人选出来的高官,不能靠简单多数就办成。

那降门槛到底合不合法?巴尼洛直接把话挑明了:在新门槛下投票的参议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他搬出了《修订刑法典》第204条,这条法律规定,法官如果明知而作出不公正的判决,可以被判处监禁,并永久取消担任公职的资格。

在我看来,这个警告不是吓唬人。弹劾法庭里的参议员,法律地位就是“参议员法官”,他们手里的投票权带有司法性质。

如果明知宪法要求16票、明知降门槛违宪,还硬着头皮按14票的标准去投票定罪,那第204条的“明知而作出不公正判决”就可能套到他们头上。

众议院检察团那边的回应很冷淡,说“他是谁?不认识”,这种轻蔑的态度本身说明他们心虚。真要有底气,为什么不正面回应第204条的法律适用问题?

我认为这件事的严重性,远不止莎拉一个人能不能保住副总统位子。巴尼洛提到一个更危险的后果:今天可以因为参议员被拘留、生病、人在国外,就把他们从投票基数里踢出去;那明天修宪公投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把某些“不方便投票”的人排除在外?这个口子一开,宪法的刚性就被抽掉了。

宪法的意义就在于,它给权力划了一条谁都不能随便越过的线。如果参议院弹劾法庭自己就能投票决定“全体成员”到底指哪些人,那宪法条文就变成了一团橡皮泥,谁掌握多数谁就能捏。

莎拉的律师团队已经说了,不放弃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权利。在我看来,这场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几乎是必然的,因为弹劾法庭的这个裁决,本质上是在跟宪法文本抢解释权。

还有一个更让人不齿的地方。巴尼洛点破了背后的动机:这一切跟2028年总统选举直接挂钩。莎拉今年2月已经宣布要选总统,马科斯阵营没法在选举中击败她,就想在弹劾里把她打倒,取消她的参选资格。

我觉得这个判断是有道理的。弹劾定罪的结果不是坐牢,是免职加终身不得担任公职。弹劾本身不涉及监禁,这一点菲律宾法律界早有共识。

但“终身不得担任公职”这七个字,对莎拉来说就是政治生命的死刑。拿掉她2028年的参选资格,比让她坐牢更符合对手的利益。

说到底,投票的参议员会不会坐牢,取决于最高法院怎么裁。如果最高法院认定降门槛违宪,那按14票标准投票定罪的参议员,就真的可能面临第204条的刑事追诉。

但即便最高法院最终不追究,这件事已经在菲律宾宪政史上留下了一道很深的伤口。

参议院弹劾法庭用投票的方式重新定义了宪法里“全体成员”的含义,这个先例本身比莎拉的政治命运更值得警惕。

碰瓷的戏演多了总会砸,但砸的不只是一场弹劾,是人们对这套规则还剩下多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