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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4 日,津云新闻报道,山东邹平市 51 岁的李女士,曾因与小区物业工作

9 月 24 日,津云新闻报道,山东邹平市 51 岁的李女士,曾因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郭某发生矛盾,遭到对方恶意报复。郭某私自获取李女士照片、手机号和精确到户的家庭住址,在陌陌、探探社交账号发布不实涉黄虚假信息,留下李女士及其家人的联系方式。消息发出后,多名陌生男子拨打骚扰电话,甚至直接上门敲门,持续的侵扰让李女士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

事件发生后,涉事的郭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7 日。在李女士一家人看来,这次处罚,和事件带给全家巨大的精神伤害相比,惩戒力度远远不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女士夫妇和儿子,以人格权受到侵害为由,向邹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6 年 2 月 5 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件。

经过审理,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郭某私自发布带有李女士肖像、住址、联系方式的不实信息,已经严重侵害李女士的名誉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判令郭某删除在探探、陌陌平台发布的全部涉案内容;在涉案社交平台发布赔礼道歉声明,道歉内容展示时长不得少于 10 天;同时赔偿李女士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各项费用合计 19750.92 元。

民事官司尘埃落定,但李女士一家的维权之路还没有结束,他们计划以名誉侵权相关罪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截至报道时,滨州中院尚未对这起刑事自诉案件,作出是否立案的裁定。即便郭某已经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李女士一家原本平静的生活,依旧没能恢复如初。

李女士说,那段时间频繁的骚扰电话和陌生人上门敲门,给她留下很深的心理阴影。事发之后,她不敢独自在家,只要听见敲门声、陌生来电,就会紧张心慌,长期失眠焦虑,最后被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这件事不止影响她本人,丈夫、儿子也长期承受心理压力,一家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乱。

办案法官表示,自然人的肖像、隐私、名誉都受到法律保护。物业工作人员本应保护业主个人信息,双方即便产生纠纷,也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协商解决,不能利用掌握的业主信息恶意报复。在网络平台散布他人隐私、编造虚假信息,会同时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刑事相关法律。

法律人士提醒广大群众,邻里、服务纠纷不能用泄露隐私、网络造谣的方式泄愤。普通人一旦遭遇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受网络恶意造谣,一定要第一时间截图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同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赔偿。大家也要妥善保护自己的住址、手机号等私密信息,减少个人信息外泄的风险。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新闻报道整理,仅供资讯科普参考,不构成任何判决定论及行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