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陈继文集里找到了他为妻子金氏写的墓志铭,记载金氏名裕端,嘉兴人,怪不得金父在苏州做过知府又找了苏州女婿,原来老家虽然跨省却距离很近,那金家可能也未必定居苏州而是在卸任后返回原籍了吧。结果在嘉兴出事被抄家没官。陈继记金氏结婚的时候二十岁,这年龄在当时来说已经挺大龄了,估计就是因为没入官中耽误了结婚,救出来也花了一些时间。金氏结婚三十年而死,那么卒年50岁,而陈继行状说陈继活了65岁,金氏比他早死12年,倒推就是陈继大金氏3岁,23岁的时候和她结婚。那么他赴京申诉救金氏的时候,大约也就二十出头吧。陈继记载说金氏生了5男1女,比他自己的行状少一个女儿,所以,可能他的幼女(行状记最小的女儿在他死时尚未出嫁),是金氏死后他纳妾或者纳婢生的,生母在他死后改嫁了或者就没有名分所以没在行状里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