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这案子看得人胃里发麻。
一帮人半夜去吃夜宵,卤味烧烤整完,其中一个哥们儿李明因为有吸毒前科,得去禁毒办做例行尿检——结果炸了:不光他,同桌亲友全吗啡阳性。这帮人平时又不碰毒,起初还骂试纸坏了,复了好几遍还是阳。禁毒办一问,才反应过来:问题在刚才那顿夜宵。
报警一查,老板张强为了“香”、为了留客,往卤水、烧烤调料里偷加罂粟壳那套禁用品,卖了一个多月,销售额才2500块。就这俩钱,把客人吃出“吸毒报告”,也是绝了。
检察院直接公益诉讼:刑责要追,再赔2万5。
说白了这就是拿别人身子当自己生意的垫脚石。罂粟壳不是“祖传秘方”,是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东西,吃多了成瘾、伤肝肾,尿检阳了还可能惹上一身说不清的麻烦——尤其李明这种有前科的,差点又被误会“复吸”。
最气的是:老板自己不下筷,专坑半夜饿疯的普通人。2500块营业额,赔2万5+坐牢风险,账算得过来吗?明显是又蠢又坏。
以后吃夜宵,卤味香得反常、汤底回味“上头”、吃完莫名想再来,别光夸老板手艺好,先想想是不是加料了。遇到这种店,别跟老板吵,直接拍菜单、拍小票、留剩菜,报警送检。嘴上贪香可以,别把命贪进去了。
这年头,在外面吃东西得有点被害妄想:越“上瘾”的味儿,越可能是违法的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