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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经济下的罪与罚   连日来,自称被四龄童摸臀、借“性骚扰”收割流量的长沙女播主陈某婷,经派出所和社区三次调解仍不依不饶,高调宣称要起诉幼童维权,将构不成问题的芝麻纠纷刻意炒作为惊天大案,搅得舆论场波翻浪涌,创下“恶人先告状”的全国之最。 针对此一畸形现象,央媒两次下场发声痛批。

流量经济下的罪与罚

  连日来,自称被四龄童摸臀、借“性骚扰”收割流量的长沙女播主陈某婷,经派出所和社区三次调解仍不依不饶,高调宣称要起诉幼童维权,将构不成问题的芝麻纠纷刻意炒作为惊天大案,搅得舆论场波翻浪涌,创下“恶人先告状”的全国之最。

针对此一畸形现象,央媒两次下场发声痛批。9月9日,人民日报发评指出:“四岁男童的肢体接触,不是制造流量漩涡的素材”。如果动辄用“维权”代替基本的是非判断,把无心的触碰都定义为恶意冒犯,公共空间的宽容与善意将被一点点蚕食。9月14日,人民日报再发锐评,火力更猛,将其与另外两起流量造假事件合并定性为“不顾底线的流量追逐”,严厉警告:无底线炒作流量最终必遭反噬。‌但利令智昏的“摸臀女”无视央媒警示,决心硬扛到底,迄无收敛认错迹象。

这件负能量爆棚的孬事听起来很恶心,好在陈某婷自己跳出来,原形毕露,让人们及早看清了她霸凌同学,构陷弱小,碰瓷良善的斑斑劣迹和丑恶嘴脸,否则她深藏不露,等到以后羽翼渐丰,成了气候,真不知会掀起多大恶浪,祸害多少好人?

从她社交账号上看到,为炒作流量,其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与宿管人员吵架,网暴顺风车司机,给4岁幼童贴上“猥亵”的标签,三次发视频上网,涨粉12万,获赞26万,经她剪辑和夸大的视频播放量就达500多万,平台如不封禁任由涨粉变现,收获的必是泼天流量与泼天富贵,香车豪宅尽收囊中,其算计之深令人咋舌,诬陷术之毒令人叹为观止。

不过,事物的发展规律并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陈某婷为利忘义,机关算尽,胆大妄为,但逃不掉玩火必自焚、恶人有恶报的宿命,最后“社死”是必然下场。她万万没想到,幼童无心碰臀的监控视频会在网上完整呈现,彻底揭穿了所谓“性骚扰”的弥天大谎,事态立马朝“卖惨博同情”的反面逆转,舆论几乎一边倒支持遭诬陷的幼童,谴责渣女拿幼童当流量工具太卑鄙。平台及时出手,对“摸臀女‌”账号禁止关注、暂停营利权限,并对主账号及新开小号进行全面封禁。‌陈某婷申请就读的马来西亚大学也公开表态,将对陈某婷启动人品核查。人们预测其入学资格或将不保。另外据悉,四龄童的爸爸和曾遭诬陷的顺风车司机正各自准备,拟对陈某婷提起诉讼,讨回公道。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到头终有报。

一位网友如是评论,似可窥见公众看法之一斑——

锦婷之亲,以九万金为阶,冀其改行易辙,学成而归。然金未镀,而“碰瓷”之术先精;书未读,而“维权”之名已著。四岁之童,偶然一触,遂成大案;监控昭昭,众口汹汹,犹不肯屈。呜呼!使此志用于学,何患不成?使此力用于正,何患不立?然偏锋一逞,终为天下笑。古人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其锦婷之谓欤!

毋庸讳言,在流量经济的当下,摸臀事件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它给善良的人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也给热衷于通过热点人物和事件达到流量变现的自媒体敲响了警钟。在当今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如何限制和惩戒专吃流量红利的恶人?这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以及网管部门发人深省的新课题。


(作者系中共党员,中央知名媒体原特派机构负责人、资深记者,曾供职于宣传部门和政府机关,发表有大量新闻和文学作品。)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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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3:09
为什么写长沙女主播?不是说它是厦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