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野鸡泛滥成灾,为何很少有人吃?当地农民直言:“别说吃了,我们甚至都不敢招惹。”这又是为何?
吉林蛟河的老李最近愁得睡不着觉。自家三亩玉米地,眼看就要迎来秋收,大半庄稼却被成群野鸡糟蹋得不成样子。
站在田埂上,他捡起被啄空的玉米芯,看着远处几只野鸡在田里大摇大摆活动,就连驱赶都不敢太过用力。农民不是心软,是真的不敢轻易招惹。
二十年前,东北野外的野鸡十分少见。早年无序捕猎频发,山野野生动物资源遭到过度捕捉,野鸡一度数量锐减、近乎绝迹。2000 年,环颈雉(野鸡)被列入国家 “三有保护动物” 名录,随着禁猎、生态保护政策稳步落地,野外生态环境逐步恢复,野鸡种群得以休养生息。
没人料到,生态复苏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困扰。野鸡繁殖能力极强,一年可繁育两三窝,每窝能孵化七八只雏鸟,加上野外天敌数量较少,种群数量快速回升,短短二十余年,就从稀缺物种变成了野外随处可见的野生动物。
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会随种群数量变化随意调整。法律明确规定:私自猎捕三有保护动物即属于违法行为,猎捕 20 只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50 只以上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此前吉林就有杨某违规用鹰捕猎 30 只野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叠加罚金、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两万三千元,教训十分深刻。
农民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私自捕捉野鸡看似没什么成本,一旦被查处,面临的罚款、生态赔偿和法律处罚,足以抵消一整年的农业收成,得不偿失,大家只能默默忍让。
长期忍让的代价十分沉重。野鸡泛滥区域,农田减产幅度常达三成以上,不少农户的种子、化肥成本都难以收回。目前东北地区每年因野鸡啃食、破坏农作物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达千万元级别。
农民试过不少驱避办法,扎稻草人、挂反光条、燃放鞭炮,可适应性极强的野鸡早已习以为常,依旧肆意糟蹋庄稼。如今农户连大声驱赶都格外谨慎,生怕拍摄视频被恶意解读,被曲解为伤害野生动物,无端招惹纠纷。
不少人疑惑:既然数量这么多,抓来食用不就解决问题?抛开法律红线不谈,野鸡肉本身也并不受欢迎。野鸡常年野外奔走,肉质紧实粗糙、腥味偏重,炖煮数小时依旧口感发硬,早年食用还需提前腌制去腥。如今平价肉鸡肉质鲜嫩、性价比高,没人愿意耗费精力处理野鸡肉。
同时,野外野鸡觅食杂乱,会取食田间残留农药的种子、野外各类虫类,体内易富集重金属、有害物质,盲目食用存在健康隐患,并不安全。
野鸡从稀缺保护动物变成农田困扰物种,核心是**生态保护政策与动态种群管理适配不足**。生态保护的常态化落实,让野生动物种群快速恢复,但针对性的管控、疏导机制未能及时跟进。目前野猪等泛滥野生动物可依规申请限额科学管控,但野鸡的精细化管理、灾害防控机制相对滞后。
生态向好是全社会共同的福祉,但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业损失,不该由基层农民独自承担。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因保护重点、三有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损失的,当地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但现实中,部分地区存在定损标准模糊、补偿流程繁琐、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很多农户不了解补偿政策,申请流程复杂、申领难度大,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守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生态保护不能让基层农民独自兜底、默默承压,唯有完善损失补偿机制、细化野生动物泛滥管控举措、平衡生态保护与民生利益,才能让生态保护更有温度、更可持续。
参考信息:中国人大网. (2022, December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