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库纳作为1987年菲律宾宪法的核心起草者之一,他提出的“16票定罪门槛不可更改”的观点,直接在菲律宾司法界掀起了一场横跨法理传统、制度初心和现实争议的大讨论,完全打破了马科斯阵营原本想靠“多数专家意见”顺理成章下调门槛的预期。
首先来看,他的核心法理立场,直接戳中了弹劾制度的设计初心。
阿斯库纳的观点从最根源的宪法文本出发,给出了完全不同于另外三位前首席大法官的刚性界定。
他明确划定了唯一可以将参议员排除在计票基数之外的三种合法情形:死亡、主动辞职、被正式免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例外。哪怕参议员被羁押、在国外长期休养、被通缉逃亡,只要参议员的法定身份仍然有效,就必须计入24人的总基数,定罪必须拿到16票。
他直接推翻了“1949年阿韦利诺诉奎恩科案”的参考价值,指出这个旧判例是1935年宪法框架下针对普通立法法定人数的判决,完全不能套用到1987年宪法的弹劾定罪规则上,两者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他甚至给出了极端场景下的明确结论:哪怕最终只有15名参议员能到场参与庭审,只要凑不齐16票,就必须直接作出无罪判决,这是高门槛弹劾制度必须付出的“制度代价”。
他特别强调,当年制宪时特意把弹劾定罪的比例写为“参议院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而不是“到场议员的三分之二”,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设置极高的共识门槛,防止执政党靠着议会多数席位,把弹劾程序变成随意清算政治对手的工具,从根源上避免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被党派利益击穿。
其次来看,司法界的讨论直接撕裂成两大阵营,制宪者的身份让争议的分量完全不同。
这场讨论最特殊的地方在于,阿斯库纳本身就是当年亲手写下弹劾条款的制宪元老,他的观点不是普通的法官释法,而是相当于“立法者亲自解释立法原意”,直接让司法界的分歧从普通的法律技术争议,升级成了“要不要尊重制宪初心”的原则之争。
支持阿斯库纳的一派,以菲律宾司法学院的核心学者、大量资深宪法律师为代表,他们认为如果随意突破16票的刚性门槛,等于直接废掉了弹劾制度的安全阀,未来任何一个执政党只要在参议院拿到简单多数,就可以随意启动弹劾罢免副总统、首席大法官等所有高级公职人员,菲律宾政坛会直接陷入无休止的弹劾内耗循环。
然而,反对他的一派,以另外三位前首席大法官和部分活跃的公法学者为代表,他们认为制宪者当年根本没有预料到会出现4名参议员同时因被羁押、通缉、重病完全无法履职的极端情况,僵化死守16票门槛,等于直接让弹劾制度在现实中彻底停摆,让被指控存在严重贪腐和不当行为的副总统完全逃脱问责,这同样违背了宪法的正义初衷。
这场讨论已经从法理层面溢出,直接影响了后续弹劾案的走向。
原本马科斯阵营以为请出四位退休大法官,就能用3:1的专家优势,顺理成章地把定罪门槛下调到14票,结果阿斯库纳的制宪元老身份,直接让这个计划的合法性大打折扣。
大量中间派参议员公开表态,不会轻易投票支持修改门槛,担心自己的投票会被贴上“违背制宪初心、破坏宪法规则”的标签。
莎拉的辩护团队直接拿到了最有力的法理武器,公开表态如果参议院强行投票下调门槛,他们会立刻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而阿斯库纳的意见,几乎必然会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审理时最重要的参考依据,一旦程序违规,整个弹劾判决会像2025年的前次弹劾案一样被直接裁定无效。
原本已经一边倒的舆论也出现反转,不少中立媒体和法律界人士开始公开呼吁参议院谨慎对待门槛调整,不要为了针对特定个人,毁掉菲律宾运行了几十年的弹劾制度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