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白手起家,有了千万身家,儿女也长大成人了,可在女儿高三那年,他发现了惊人的真相,一对儿女居然不是他亲生的。为了女儿的高考,为了女儿的前程,他选择隐忍,他想等到女儿步入社会之后,再处理婚姻和财产的问题。却没想到,妻子在婚内就转移了1,400万,妻子掏空了他的家底,房子和车子也是登记在妻子名下,他一无所有了。
万先生的这一生,如果婚姻美满,那他的这一生简直就是人生赢家。作为一名普通人,他白手起家,一个人努力拼搏,创下了千万家业,他的事业真的很成功。
如果他的妻子一心相夫教子,替他照顾好家庭,照顾好属于他们的孩子,他们将会是幸福的一家四口。
在万先生的心里,妻子和儿女都很重要,为了让妻子全心全意的顾好这个家,他对妻子非常信任,毫无防备之心,他把家中的所有房产,车子,钱都登记在妻子名下。
他就是想用无条件的宠爱,让妻子感受到他的深情,让妻子照顾好家。而他就可以一心搞事业,挣钱养家,用更好的物质条件疼爱孩子。
他这么努力拼搏,都是为了家庭,为了一对儿女,只要儿女有出息,事业有成,他这一生也就别无他求了。
可就在女儿高考的这一年,他居然发现了惊天的真相,一对儿女居然不是他亲生的。
这个真相对于万先生来说,真的太残酷了。儿子22岁了,女儿18岁了。这些年来,他对家庭倾注了全部的感情,对儿女,更是宠爱有加。
可这个时候,真相却告诉他,长大成人的儿女居然不是他亲生的,他真的非常崩溃。
得知真相的他,本就可以和妻子撕破脸皮,但是,他18岁的女儿正在读高三,即使此刻,他知道女儿不是他亲生的。
可这18年来,他对女儿的爱,超过了任何人。
如果在女儿高三这一年和妻子撕破脸皮,一定会影响女儿的高考,影响女儿的前途,他不愿毁了女儿的前程。
毕竟背叛他的是妻子,儿女也是不知情的,这18年的父女之情,是真实存在的。
为了女儿的前途,万先生选择了隐忍,他决定暂时扛下这所有的痛苦。他打算等女儿高考完,读完大学之后,再向妻子摊牌,他要和妻子离婚,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他没有和妻子闹,没有和妻子吵,该回家还是回家,该在孩子们面前欢笑,还是会在孩子们面前欢笑。
而内心的苦楚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可他的良心用苦,他的牺牲,妻子却完全没有看到,妻子从万先生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她早已有打算。
在万先生的默默隐忍中,妻子早已暗中布局,偷偷转移了1,400万。这千万财产是万先生白手起家打拼下来的,妻子一分不少地转走了。
而且,万先生和妻子结婚的这些年,他对妻子真的一点都没有防备之心,他非常信任妻子,甚至连房子和车子的都登记在妻子名下。
妻子把他的千万身家给转走了,车子房子也不属于万先生的。
妻子掏空了万先生,人也跑了,车也找不到了,他再也联系不到妻子了。
妻子转走千万的家产,导致万先生没有资金周转,公司经营也处于亏损,他的压力真的非常大。
事业不如意,儿女不是亲生的,妻子也跑了,他无法向别人诉说内心的痛苦,这份痛苦真的太折磨他了。
妻子背叛万先生,生下一对儿女,不是万先生亲生的,这真的是太伤万先生的心了,她早已违背婚姻的忠诚原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这样的妻子当然不可原谅,妻子作为过错方,万先生可以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由于妻子是过错方,万先生其实可以要求妻子进行赔偿的,妻子不可带走他的千万家产。
妻子婚内转移1,400万财产,万先生可以追回来,这些财产,万先生可以主张妻子少分或者不分。
遇到这样的妻子,万先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不可让妻子得逞。
那么你对万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