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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断?那我断!”重庆,据当地媒体近日报道,一名女子翻出丈夫购买性感内衣的记录

“不想断?那我断!”重庆,据当地媒体近日报道,一名女子翻出丈夫购买性感内衣的记录,尺码不是她的,收件人竟是闺蜜。她当场把闺蜜叫来,让丈夫做个了断,丈夫却撂下一句:“不想断了联系。”接下来,妻子一个举动让所有人傻眼:自断一根手指,想救这段婚姻。

这事发生在重庆。夫妻俩结婚多年,妻子有个关系很铁的闺蜜,平时经常来家里坐坐。日子久了,丈夫对妻子没了新鲜感,反倒对闺蜜动了心思。闺蜜自己婚姻也不太顺,面对示好没有拒绝,两个人背着妻子走到了一起。

丈夫对闺蜜很上心,专门问了衣服尺码,网购了好几件性感内衣,收货地址直接填的闺蜜家。妻子压根不知道这些订单的存在,更别说收到过任何一件。

有天她翻丈夫手机,看到淘宝订单里一排女性内衣,一开始还以为买给自己的,再一看收货人,整个人都懵了。

她拿着手机质问丈夫,对方一开始不承认,追问到没法再躲才交代了实情。随后她又找到闺蜜对质,三个人坐在一起把事摊开了说。

换成谁受得了这个?枕边人和最信任的朋友一起骗自己。可这妻子还想着把家保住。她当场提出要求,让两个人从此断了联系,老死不相往来。

话说到这份上,正常人都该知道怎么选。可丈夫当着面直接说,不想跟她老死不相往来。他舍不得,放不下,完全不管妻子什么感受。闺蜜就在旁边,眼巴巴看着他。

这句话把妻子击垮了。她情绪失控,砍伤了自己的小拇指,想用这种方式让丈夫心软回头。可这招有用吗?没有。

一个变了心的人,你伤自己一百次他也不会回头。他看到你伤害自己,只会觉得你情绪失控,更想躲得远远的。你越折磨自己,他越有理由往外跑。

从法律上说,妻子其实有更好的办法。民法典第1062条写得很清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归两个人共同所有,谁也不能背着对方乱花。

丈夫用家里的钱给第三者买东西,这种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最高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七条也明确了这一点,妻子完全可以起诉要求闺蜜返还这些东西。

要是走到离婚那一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为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没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这些才是真正能保护自己的手段。

很多人看完这事都替她不值。伤的是自己的身体,那个不爱你的人眼皮都不会抬一下。感情走到这一步,留不住的就别硬留了,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时候别手软,该放手的时候就利索点。

说句实在话,遇到这种事,最该做的就是冷静下来,把证据留好,该起诉起诉,该要钱要钱。你把自己伤得再狠,也换不回一颗变了的心。

评论列表

一念天堂
一念天堂 1
2026-09-16 08:23
防火防盗防闺蜜,这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