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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被指摸臀涉事餐厅发声】4岁男童家长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近日,19岁女网友

【4岁男童被指摸臀涉事餐厅发声】4岁男童家长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近日,19岁女网友小熊(化名)发文称,自己在长沙一家餐厅结账时,被一名4岁男童摸了臀部。她随即抓住男童的衣领,要求与其父母沟通,为此,双方产生争执并报警,但经过派出所3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她称,后续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该事件登上热搜后,尝试私信联系小熊,截至发稿未能获得回复。涉事餐厅工作人员表示,当日事发后,双方就已到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他们不清楚后续调解进展,也不便做出回应。事发地辖区派出所接警民警也称,不便透露此事的处理情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事件中的孩童无意触碰,属于公共场所偶发意外肢体接触,和刻意触碰他人隐私部位的侵权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在他看来,如果小熊主张严重人格侵权、高额心理损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司法层面可能难以得到完全支持。如果小熊认为,此次身体接触,以及后续与家长沟通中的争执,给自己造成情绪困扰,并以此索赔,则要提供正规心理诊疗记录、就医票据,且病历明确记载损伤与本次纠纷直接关联。

此事曝光后,舆论中出现了对小熊做法的非议,认为面对未成年人的无心之举,她有“纠缠式维权”之嫌。

赵良善表示,首先要明确的是,本案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小熊作为当事人有权进行起诉。但同时,发生肢体触碰后,小熊作为成年人,理应保持理性克制,优先通过第三方调解、报警固定证据解决问题,而非当场对幼童实施拖拽、拉扯等肢体强制措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自助、维权必须遵循适度、克制、必要原则,禁止以过激肢体方式处置轻微意外纠纷。因此,男童家长也有权凭监控视频、伤情照片、衣物损坏凭证、就医记录等,向小熊主张人身损害及财物损坏赔偿。

赵良善指出,近年来已经出现数起因公共场所肢体触碰引发的舆论对立,本质上反映出大众身体边界认知两极化、公共纠纷处置情绪化等多重问题。一方面,家长应注意幼儿公共礼仪、肢体边界教育;另一方面,部分公众面对轻微、无意的肢体接触,容易过度敏感、反应过激,导致小事发酵、矛盾激化。

评论列表

lmhbkn
lmhbkn 3
2026-09-08 22:04
精神病女人,估计以后不能上班了

lmhbkn 回复 09-09 15:59
女人贩子,没有排除?有没有掐小孩子脖子?这个属于杀人未遂

用户10xxx94
用户10xxx94 2
2026-09-09 14:26
在地缺站经常怱忽而行,与行人有过碰撞或互踩鞋子,都是一笑而过互道歉意。你拽扯小童脖领这做法……太过分了!你有那么金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