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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之晚已!黄之锋当庭认罪,本人害怕到多次深呼吸! 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悔之晚已!黄之锋当庭认罪,本人害怕到多次深呼吸!

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上午9点50分,被押解到庭的黄之锋整个人状态全程紧绷,法官当庭宣读控罪读到最重条款时,他紧张到反复深呼吸,等罪名全部宣读完,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当场认罪。

之后,黄之锋的辩护律师为其展开求情辩护,并且求情的时候特意把黎智英拉出来当参照物,说黄之锋的案子远没到黎智英那种重大程度,求法官轻判,目标刑期是4年半。

说出来你可能都觉得好笑,这就是当年那个在香港街头挥着拳头喊口号、对着外媒镜头大谈“理想”的“学生领袖”。

想当初他领着人堵马路、冲击公共场合,走到哪儿都被一众追随者围着,活脱脱一副“少年斗士”的派头,别说紧张深呼吸了,连警察在旁边维持秩序他都敢上前对峙。

那时候多少年轻人被他忽悠得跟着上街,觉得跟着他能“闯出点名堂”,结果真到了自己要站在被告席上承担责任的时候,他最先扛不住了。

至于他的律师拿黎智英出来对比,说他的案子“没那么严重”,这个操作就更耐人寻味了。

黎智英是什么人?是整个乱港事件背后的大金主、总策划之一,出钱出力出资源,相当于“幕后老板”;黄之锋呢,说白了就是冲在最前面的前台执行者,是被推出来挡枪的马前卒。

从角色分量上来说,俩人确实不在一个量级上,但这不代表黄之锋的罪行就轻。他亲手煽动了多少年轻人走上街头,制造了多少起冲突,给香港的经济、民生、法治秩序造成了多大的破坏,这些账不是一句“没黎智英严重”就能一笔勾销的。

律师求情的目标是4年半,这个刑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放在黄之锋身上,足以看出他们这边的心理预期已经低到了什么程度。

当年喊“违法达义”喊得震天响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违法是要坐牢的?现在知道怕了,觉得4年半都算是可以接受的“好结果”了?早知道今天要在法庭上紧张到深呼吸,当初何必干那些祸港乱港的事呢?

其实从黎智英被判重刑,到黄之锋当庭认罪,我们能看到一个很清晰的趋势:那些曾经在香港兴风作浪的人,正在一个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以前他们有恃无恐,无非是觉得“法不责众”,觉得有外部势力撑腰就没人能管他们。但事实证明,在香港的法治面前,没有什么“特殊人物”,也没有什么“免罪金牌”,不管是幕后的金主,还是前台的打手,只要触碰了法律红线,最后都跑不掉。

黄之锋那几次深呼吸,藏的根本不是什么愧疚和悔改,而是实打实的恐惧。他怕的不是自己做错了,是怕自己要在监狱里耗掉最好的年纪,怕以前围着他转的人都作鸟兽散,怕自己再也回不到以前风光的日子。

但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从他选择站在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对立面,选择破坏香港稳定的那一刻起,这个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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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
你们 1
2026-09-0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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