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在监狱里面又成功给自己的刑期充值了,因为国安又发现了他勾结外国势力的新罪证。
按照香港国安法 29 条,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刑期三年以上,罪大恶极的刑期上不封顶,他的同伙黎智英就被判了 20 年。
9 月 2 日,当黄之锋面对新的指控时,彻底认怂了,他的律师当庭向香港高等法院求情,希望可以轻判,并大打亲情牌,说他爸妈已经老了,希望他有机会出来能服侍双亲。可实际上他爸妈还有弟弟已经把他彻底抛弃了,他们也离开了香港。
这个从越南到香港避难的所谓华人,他们以香港的主人自居,不感恩香港给了他们自由和安全庇护,不是想着一心建设香港,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做出贡献。却充当急先锋勾结西方反华势力,一再扰乱香港的社会经济政治秩序。入狱后还不知悔改,对于如此祸乱国家的罪大恶极之人,就不应该轻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