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一女子帮开发商卖了120套房,获得2200万提成,不料,开发商赖账不给。女子一审输了,无奈之下,她跟律所签了风险代理,约定按拿回金额的8%付律师费,没想到律师接手后逆风翻盘,女子拿到2600万赔偿,按比例算律师费200多万,但是她只掏了30万就玩消失。最后,律所催了没结果,就直接起诉她。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
北京朝阳有个堵女士,销售干得是真不错。
帮开发商一口气卖出去120套房,按事先说好的,提成有2200万。
房卖了,钱没影。
开发商直接翻脸不认账。
堵女士气不过,把对方告上法庭,结果一审还输了。
赔了提成不说,诉讼费、律师费也都搭进去了,等于两头空。
一般人到这一步,可能就认了。
堵女士没认,她找到北京一家律所,签了份风险代理合同。
意思很简单:官司赢了,按拿回钱的8%付律师费;输了,律师一分钱不拿,白干。
对当时的她来说,这几乎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反正输了不用掏钱,赢了呢,总比一分拿不回来强。
律所接了这案子,是真下了功夫的。
律师把一审的卷宗翻了个底朝天,发现之前有几个关键问题没说清楚:包销协议到底算什么性质?佣金该什么时候结?开发商是不是偷偷把钱转到关联公司去了?
于是换了思路,把案子往“委托合同加不当得利”的方向打,又补了一堆证据——银行流水、内部邮件、项目结案单,能调的全调了。
这一折腾,就是一年多。
结果出来了:案子发回重审,法院判开发商赔2600万。
比原来要的还多400万,多出来的部分是资金占用利息。
按8%算,律师费是208万左右。
堵女士转了30万,然后,人就联系不上了。
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跟人间蒸发了一样。
律所那边肯定憋屈啊。
一审输了的案子,没几个人敢接,他们赌赢了,熬了一年多,结果当事人揣着两千多万跑了?
反复催了几个月没动静,只好起诉,要她付剩下的178万律师费,加上逾期利息,一共200多万。
2026年8月31日,这案子在朝阳法院一审开庭了。
堵女士请了代理人,说法是:8%太高了,不符合行业常规,应该按3%到5%算。
还搬出了北京早就废止的律师收费指导价,说可以拿来参考。
另外,她认为律所签约时没把风险代理的上限规定讲清楚。
律所不认这套。
理由很直接:律师收费在北京早就市场化了,8%是白纸黑字签的合同,没人逼她。
风险代理本来就是这么玩的——一审输了的案子他们敢接,就是赌一把。
赢了以后当事人嫌律师拿得多,这说不过去吧?
那8%到底高不高?其实有明文规定。
司法部等部门2021年发过一个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里面写得清楚:标的额1000万到5000万的部分,风险代理费率封顶9%。
2600万的案子,收8%,没超线,合法有效。
换个角度想,堵女士当初签字的时候是什么处境?
官司输了,钱要不回来,连接下来的诉讼费都发愁。
那时候别说8%,比例再高她大概也得签——因为不签就是零。
可钱一到手,心思就变了。
回头再看那200万律师费,越看越觉得亏。
她可能觉得,案子能赢是因为自己本来占理,律师不过是干了分内的事。
但问题是,一审已经输了,如果律所当初不接,她自己有本事翻盘吗?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说得很明白:签了合同,就得照约定履行义务。
不能挑对自己有利的认,不利的就装看不见。
她提的旧指导价也不顶用,那个标准早就废止了,拿一个废了的规矩来套现在的合同,法院很难支持。
至于法院会不会把律师费调低?有这个可能,但不大。
法律尊重双方约定的金额,除非明显不公平。
8%的风险代理费,在这种一审败诉、翻盘难度大的案子里,真算不上离谱。
还有个细节,她之前已经付了30万。
这说明什么?说明她认这笔账。
要是不认,当初可以一分不给。
给了就是合同她认了,只是后来想少给点。
这案子还没判。
但有一点基本跑不掉:合同在,比例合规,律师的活也实实在在干了。
躲是躲不掉的,闹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那才叫得不偿失。
危难的时候求人帮忙,啥条件都答应。
其实,做人真的要诚实守信,别人帮助了要懂得感恩,而不是玩消失,最后名声毁了,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