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株洲女子冯某日常出门散步,路边看到一辆停放的自行车,临时起歹心,一时贪念上头,直接偷偷把自行车搬回了家……
回家后,丈夫发现凭空多出来的自行车,当即严厉训斥了冯某,狠狠指责了她偷窃的错误行为,被丈夫批评后,冯某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心生悔意,主动把自行车送回了原地……
按理说,知错就改、及时止损,这件事到此就翻篇了,也算及时醒悟,可谁也没想到,仅仅隔了一晚,第二天冯某带着孩子再次路过此地,看见那辆自行车还停在原处,她竟然二次偷窃,再次把自行车偷走,转头直接卖到自行车店,仅仅换了一百元钱……
就为了微不足道的100元,明知故犯、一错再错……
车主发现自行车凭空消失,察觉不对劲,立刻报警求助。民警很快排查锁定嫌疑人,直接将冯某抓获归案,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依法处罚……
最让人无法接受、最让人揪心的一点:第二次偷车,她是带着自己孩子一起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重于一切,大人偷东西、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给孩子树立了极其恶劣的榜样,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极差的认知……
一时贪小便宜,毁掉的是自己的人品,耽误的是孩子的一生。知错不改,比无知犯错更可恨,被丈夫劝诚还不知悔改,转头带着孩子再次犯错,格局和底线彻底全无,贪小便宜吃大亏,遵纪守法才是做人根本,育人先育己,千万别亲手带坏自己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