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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还是老的辣!上海,父母怕结婚后女儿受委屈,悄悄公证将295万赠与女儿,明确只归

姜还是老的辣!上海,父母怕结婚后女儿受委屈,悄悄公证将295万赠与女儿,明确只归女儿个人,跟女婿没关系。谁知没多久,夫妻俩真的离婚了。女婿心里特别不平衡,觉得女方家一直防着自己,执意要平分这笔钱。他找各种理由,表示这笔钱是婚内到账,又怀疑这是他们的卖房款,可惜都没有证据。好在,公证手续齐全,法院最终这样判。

周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

父母一辈子踏实打拼,攒下不少积蓄,心里最牵挂的,就是女儿往后的日子能安稳无忧。

眼看女儿成家结婚,作为过来人,父母心里始终藏着一份顾虑,婚姻世事难料,怕女儿以后受委屈、吃大亏。

为了给女儿留好后路,守住她的个人底气,老两口没有声张,悄悄做了周全打算。

2021年9月,周女士父母特意办理了正规公证赠与合同,把295万元大额资金无偿赠与女儿。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这笔钱只归周女士个人单独所有,绝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没有任何分割权利。

父母的想法很简单,自己辛苦攒的钱,只想兜底保护女儿,不想将来因为婚姻变故,辛苦积蓄被分走。

钱款顺利转入周女士账户后,她一直用来购买保险、做稳健理财,妥善保管这笔专属资金。

万万没想到,老两口当初的担心,最后真的应验了。

没过多久,周女士和丈夫的感情彻底破裂,两人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离婚分割财产时,前夫突然盯上了这295万,执意要求平分这笔钱。

他觉得女方家人从头到尾都在防着自己,根本没把他当一家人看。

前夫给出了两个理由:第一,这笔钱是婚内到账的,理应算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他怀疑这笔钱本质是夫妻共同卖房的款项,而且钱早已流转花费,不该全归女方。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他直接把周女士告上了法庭。

面对起诉,周女士拿出了当年父母办的公证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通俗来讲,并不是婚后收到的钱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295万是周女士父母单独公证赠与,条款清晰、流程正规、钱款到账记录完整。

至于男方说钱款源自夫妻卖房共同财产、已经花光的说法,完全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法院直接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295万赠与款,以及用这笔钱购置的保险、理财,全部属于周女士个人财产,前夫无权分割。

法官也借此提醒大家,父母婚后给子女大额财产,一定要写好书面约定、做好公证,这样才能避免日后闹纠纷、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