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村民“被贷款”千万元?
这很明显是为了贪小便宜,领2000块钱,给人家挂名当法定代表人,然后企业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从这个事情来看,工商注册制度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当其冲的就是授权委托制度,只靠一份书面的委托,就能够代表授权委托人的意思。
现实当中不少法定代表人是老人家,甚至低智商的残疾人士。
工商部门不需要看到这些人本人,光凭一份授权委托书就给人注册企业,才有了现在这种情况。
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改进改进再改进。
其次是资金认缴的问题。现在资金认缴制度下,开办企业几乎可以说无成本。
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实力,却非要去办一个企业,最后带给社会的就是各种问题。
虽然新的公司法想要补全这个问题。对于没有真正实缴的,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但是,事前预防总比事后追究要来的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