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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未避孕致怀孕引产,女子索赔3.8万元!开庭又怀孕了,法院判了 恋爱期间未做

情侣未避孕致怀孕引产,女子索赔3.8万元!开庭又怀孕了,法院判了
恋爱期间未做安全措施导致怀孕,引产后女子将男友告上法庭索赔3.8万元。可开庭时剧情大反转——她又怀上了对方的孩子,两人还打算近期结婚。
从怀孕到对簿公堂
北京大兴的安某与田某系情侣。安某称,因田某未做安全措施致其意外怀孕,但田某不愿结婚也不想要孩子,妊娠期间还对她实施暴力。2023年8月,怀孕17周的安某做了引产手术。
事后,安某将田某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8万余元。田某辩称引产是双方协商结果,已赔偿9000元;安某则称其中8200元转账是偿还借款,并非赔偿。
法院:各打五十大板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导致怀孕,双方均不够谨慎,对怀孕及引产结果均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定安某损失共计12467元,双方各承担50%,即6233.50元。田某主张已赔偿9000元,其中800元现金无证据佐证不予采信;8200元转账认定为赔偿款,已超过法院核算金额,故驳回安某全部诉求。
一边打官司,一边准备结婚
判决书显示,截至开庭时,双方仍为情侣关系,安某又怀有身孕,二人打算近期结婚。
法庭算清了金钱账,却算不清感情账——一边为引产对簿公堂,一边又怀上孩子准备结婚。法律可以划分责任,但感情里的是非对错,从来不是一纸判决能说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