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简直害人害己!广西武宣,一公职人员开车回家,进入小区地下车库时,感觉车身明显震动

简直害人害己!广西武宣,一公职人员开车回家,进入小区地下车库时,感觉车身明显震动。男子赶紧下车查看,结果发现车轮底下躺着一名醉汉。虽然男子第一时间拨通了急救电话,可醉汉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死亡。事后,男子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交至检方。检方审理后认定男子“情节轻微”,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可男子因触犯刑法,正面临纪委的处分,行政职务被撤销,工资绩效也被扣发!

陈先生是一名公职人员。当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车子从地库入口缓缓往下开,随后准备绕过墙体向右转弯。

就在车辆经过转弯处时,陈先生突然感觉车身明显“抖”了一下。

那一下其实并不算特别剧烈。

很多司机遇到类似情况,第一反应可能是压到了减速带、地面凸起,或者车轮碰到了什么杂物。
可陈先生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他马上停车,下车查看。

这一看,整个人都懵了。

车轮下方,竟然躺着一个人。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个人并不是刚刚突然跑进来的,而是此前就横躺在地下车库的车道附近。

陈先生后来回忆,当时自己根本没有看到地上有人。直到车辆发生异常,他下车后才发现这名男子已经被车辆碾压。

他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

120赶到后,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男子的生命。

司法鉴定显示,男子因车辆碾压导致右肺破裂,并进一步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警方调查还发现,男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320.09mg/100ml,已经处于严重醉酒状态。

事情发展到这里,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地下车库压到一个躺在地上的醉汉,这不就是意外吗?”

可法律问题,往往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简单。

警方调查后,陈先生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

陈先生对此一直不能理解。

他认为,自己没有酒驾,没有毒驾,驾驶证也正常,车辆经过检查,制动和转向系统没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当时车速大约只有每小时6公里,而地下车库限速是15公里。

也就是说,他当时并没有高速冲进地库。

真正让陈先生觉得无法接受的,是那个醉汉所在的位置。

陈先生认为,地库入口本身就存在视线盲区。

入口下坡之后,正前方有墙体和承重柱,车辆必须很快右转。尤其到了转弯位置,驾驶员的A柱、后视镜以及墙体,会共同挡住一部分地面视线。

警方后来进行的可视区域鉴定也显示,当车辆进入通道、超过右侧墙体约1至2米时,驾驶员通过右前方玻璃可以看到地面上的假人;

但车辆继续向前并开始右转后,假人逐渐被后视镜和A柱遮挡,随后驾驶员便无法继续观察到假人,而车辆仍会继续靠近并发生碰撞。

在一些测试中,车辆进入地库之后,驾驶员同样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地上的“假人”。

这也成了陈先生后来申诉时的重要理由。

2024年12月30日,陈先生被取保候审。

之后案件继续推进。

到了2025年7月9日,警方将案件移送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6年1月26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这里有一个非常容易被网友误解的地方——“不起诉”并不等于检察机关认定陈先生完全没有犯罪行为。

相关材料显示,检察机关认为陈先生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但同时考虑到案件具体情节、主动赔偿以及取得家属谅解等情况,认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正因为如此,陈先生心里依然过不去这个坎。

于是,今年2月28日,他又向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5月18日,检察机关作出刑事申诉结果通知,维持此前认定。

通知中指出,陈先生在驾车行驶至地下停车场坡底后,在改变行车路线前,没有确保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因此被认定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违反了安全驾驶义务,最终导致男子死亡。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真正结束。

最让陈先生压力巨大的,反而是后面的身份影响。

因为他是一名公职人员。

即便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相关认定仍可能带来纪律处分等后续影响。据报道,目前陈先生已经被撤销行政职务,并被扣发绩效工资。

这就出现了一个让普通人很难一下想明白的结果:人没有被判刑,但人生依然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