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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库碾压醉汉事件,之所以全网争议不断,不是民众不懂法,而是大家看得太明白:这

广西地库碾压醉汉事件,之所以全网争议不断,不是民众不懂法,而是大家看得太明白:这就是典型的机械执法、教条追责、懒政式判罚。

整件事的经过非常简单。司机正常低速行驶,没有超速、没有分心、没有违规。出事地点是地下车库盲区,转角视线被完全遮挡。一名醉酒男子异常躺卧在行车道盲区里,这种极端、反常、任何人都预料不到的情况,根本不属于驾驶员应当预判、应当规避的范围。

事后有人做过实景模拟,多名不知情的普通司机经过相同位置,没有一个人能发现地上有人。足以证明,这起事故放在任何人身上,结果几乎都是一样的。这是一场彻底的意外,不是驾驶过失。

可处理结果却让人难以接受。执法机关生硬套用条文,无限放大驾驶员的注意义务。仿佛只要车和人发生事故,只要出现死亡结果,驾驶员就一定有错。这种结果倒推过错的方式,根本不是依法办案,是最省事、最懒惰的办案。

更不公平的是单位针对当事公职人员的处分。既然检察院已经不起诉,就说明情节轻微、不具备刑罚条件,本质就是无实质过错。可单位依旧机械照搬规定,直接撤职、扣除绩效。这个单位领导是乱作为,冷漠,抢戏。

普通人遇到一模一样的意外,赔钱了事,没有任何处分、没有人生影响。唯独因为当事人是公职人员,就被层层加码、从重追责。这根本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典型的身份区别对待。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分清对错、匡扶正义,不是无限扩大普通人的责任,更不是为了出事之后必须找个人背锅。如果连纯粹的意外都要强行定罪、强行追责,那所有人都没有安全感。

真正的法治,要有法理,更要有情理。放弃机械教条,拒绝懒政追责,尊重客观事实,分清意外和过失,才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底线。

评论列表

小灰辉
小灰辉 24
2026-08-17 09:12
仿佛只要车和人发生事故,只要出现死亡结果,驾驶员就一定有错。不用仿佛,而就是!!按当前法律,机动车和行人出事故,驾驶员不存在无责,能证明行人有故意的除外。

天地老司机 回复 08-19 10:10
按你的意思,行人只要是无意的就无责是吗?!

小灰辉 回复 天地老司机 08-19 10:40
我没说行人无责,我说的是车子不可能无责,这是现实

广东多杠精
广东多杠精 18
2026-08-16 12:43
死就死了,把人家好好的人害得也不轻
一壶满城香
一壶满城香 16
2026-08-17 16:34
鸡蛋里挑骨头,拉偏架硬找茬
黎黎黎
黎黎黎 12
2026-08-17 20:45
你们没详细了解交安法,机动车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交通安全形成一种威胁,所以无论驾驶员自身有没犯错,只要对人员造成伤害,都必须得负有一定责任,只是这个责任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不会完全无责
12  26
12 26 8
2026-08-17 16:25
提高法律人员素质
用户10xxx59
用户10xxx59 7
2026-08-16 03:14
刚判完的地库门口压死老太无责 这又来个什么鬼
冷眼热心
冷眼热心 7
2026-08-19 12:20
单纯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法院判了,单位处理是没办法的,就算是“犯罪情节轻微”,那也是“犯罪”,只要有犯罪记录,公职人员都要处理。但是,图中显示的是检察院的说法,检察院说不起诉,那就没到法院,没到法院,检察院是无权说你“有罪”的,那单位就不应该处理。当然,单位可以有其他的制度,也可能公安那边有行政处罚
Lu King
Lu King 4
2026-08-19 08:10
小心驾驶,别玩手机,就算撞到闯红灯的都有责任,更不早说这种了,有些人地库都开得飞快去抢车位,唉
箭箭箭箭
箭箭箭箭 4
2026-08-17 10:14
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毕竟人确实是你碾死的只是责任比例划分区别,现在的车不禁是交通工具也是杀人机器,不然以后遇见闯红灯的行人直接撞死说踩错油门?
吉诃德王
吉诃德王 2
2026-08-19 12:17
这时候不说法官只能严格依照条文判案了?
成年人
成年人 2
2026-08-19 13:34
是不是该追责设计,施工,开发,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车道纯视觉盲区是他们弄出来的。
我粑粑
我粑粑 1
2026-08-19 15:50
赔钱
LF
LF 1
2026-08-19 08:02
单位没错,只是检察院认定有问题
用户26xxx71
用户26xxx71 1
2026-08-19 14:51
因为车有保险,因为社会和谐;为什么你们就是想不明白?
高兴的一然
高兴的一然
2026-08-19 08:40
人非机械!
用户10xxx91
用户10xxx91
2026-08-19 07:15
公职人员应该从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