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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和解!江苏南通,一女租客遭 70 岁房东闯入出租屋,被房东抓手、亲吻并触摸隐

双方和解!江苏南通,一女租客遭 70 岁房东闯入出租屋,被房东抓手、亲吻并触摸隐私部位。报警后,70 岁房东虽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 日,但依据现行法律年满七十周岁不予执行拘留。

女租客及其男友难以理解,相关事发至网络引发广泛讨论。目前,女租客男友发声,称双方已公平公正协商解决纠纷。

张某跟随男友李某搬进孙某名下出租屋仅十余天,2 月 17 日傍晚发生侵权事件。李某当日外出,孙某提前发消息确认租客独自在家,以赠送闲置椅子为由要求进门。

房门开启后,孙某随即对张某实施猥亵肢体行为。张某当即留存证据并报警。辖区派出所查清全部违法事实后,出具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书,但因孙某已满七十周岁,按照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实际执行拘留。

李某对此处置结果难以接受,将事发经过发布网络,孙某家属主动上门协商,2 月 20 日双方达成民事和解,李某对外表示纠纷已公平妥善解决。

不少民众看到处置结果,都会产生 “七十岁成为违法护身符” 的误解,该认知存在偏差,2019 年广州地铁同类判例可清晰区分法律边界。

当年地铁车厢内一名七十余岁男子猥亵身旁年轻女性,乘客当场制止并报警,广州警方调取完整监控固定证据,依法出具行政拘留处罚文书。

法律层面仅拘留执行环节因年龄予以豁免,违法定性不变,涉案老人仍需书面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另行支付民事赔偿。

多名办案律师普法观点统一:年龄不能成为实施违法行为的豁免理由,仅会改变行政拘留的执行方式,民事赔偿、训诫教育等责任仍需全部承担。

孙某一案同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同一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行政、民事多重责任,行政层面不予执行拘留,不代表可以免除民事侵权赔偿。

张某接收孙某家属支付的经济补偿,正是依据本条民事追责规则。即便无法执行行政拘留,受害人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赔偿。

2021 年上海地铁也曾出现同类猥亵案件,一名六十二岁男子在车厢内对女大学生实施肢体骚扰,被乘客当场控制移交执勤民警,上海警方最终作出十日行政拘留且正常执行。

核心分界点正是年龄条款:六十至六十九周岁实施治安猥亵,无不予执行拘留的法定情形。该案件曝光后,法学界、人大代表长期针对七十周岁免拘留条款开展立法研讨。

《法制日报》多次刊发法学教授评论,指出该条款立法初衷出于人道主义,避免高龄人员在拘留场所突发健康意外,但客观存在少数人员利用年龄规避实质惩戒的漏洞。

针对该执法短板,江浙沪多地公安形成标准化处置流程:照常出具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加重口头、书面训诫,约谈违法人家属压实日常监护责任,全程引导双方开展民事赔偿调解;

北京 2020 年出台地方执法指引,明确办案民警必须全面告知高龄违法人员近亲属案情,督促家属落实看管约束义务。

南通本地针对性侵受害人建有专门保护机制,2022 年海安在全省率先打造未成年性侵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报案、身体检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集中办理,避免未成年人二次受害,该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机制被最高检在全国范围推广。

2023 年南通住建、公安联合上线阳光租房实名登记平台,全市出租房源、租客双向实名核验,APP 内置一键报警通道,遭遇房东私闯、骚扰可直接一键推送属地派出所处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交付房屋后,租赁全程需保障房屋适租,包含租客的人身安全不受出租人非法侵扰。

孙某未经合理事由擅自入户实施猥亵,明显违背出租人的法定义务。张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故意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年南通法院审理多起房东骚扰租客侵权案件,精神抚慰金支持标准相较往年明显提高,司法导向清晰保护租客人身权益。

2025 年修订、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版法律增设例外条款,七十周岁人员情节恶劣、多次违法的,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信源:凤凰网《南通七旬房东入户猥亵女租客,行拘 7 日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