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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位独自带着3岁女儿的女子,丈夫在外地打工,一天晚上,她听到狗狂吠,

2022年,一位独自带着3岁女儿的女子,丈夫在外地打工,一天晚上,她听到狗狂吠,透过窗户看到鸡棚里有个黑影,出于恐惧,她没有出门,而是点燃鞭炮扔了出去,第二天早上,她发现一名男子死在鸡棚里,事后,死者家属要求女子赔偿50万元,并追究她的刑事责任icon,然而,女子认为这是正当防卫。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妈妈陈女士,她独自带着3岁的小女儿生活,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赚钱,家里就母女俩相依为命,而独自居家的她,平时做事,一直都格外小心,注意居家安全。

她家住在村子靠村口的位置,前后院都离邻居远,夜里真有动静,喊破喉咙都未必有人能听见。丈夫常年在外地工地上干活,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家里地里的活,照顾孩子的事,全压在她一个人身上。院里养的那十几只土鸡,是她特意留着换钱的,平时卖几个鸡蛋,年底卖几只成鸡,就是母女俩的零花钱,也是孩子买日用品、买衣服的指望。

其实在这事发生之前,她家已经接连丢了四只鸡。一开始她还以为是黄鼠狼作祟,直到有天傍晚撞见墙根闪过个男人的影子,才后知后觉是遭了贼。可她能怎么办?一个女人带着三岁的孩子,真跟小偷正面撞上,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思来想去,她赶大集的时候特意买了好几卷鞭炮收在家里,想着万一贼再来,点着了扔出去,既能把人吓走,动静大了也能惊动旁人,总比自己开门硬拼要强。

事发那天夜里,孩子刚哄睡没多久,院里的狗突然叫得特别凶,跟平时见了生人完全不一样。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大气都不敢喘,轻手轻脚挪到窗户边,撩开窗帘一角往外瞅。月光下,鸡棚里蹲着个黑影,正伸手往鸡笼里掏。她当时后背一下子就冒了冷汗,下意识就把身边的孩子往怀里搂了搂。

开门出去是不可能的。谁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带没带家伙?万一把人逼急了闯进屋,她们娘俩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她摸着黑翻出藏在柜子里的鞭炮,点着火就顺着窗户缝扔到了鸡棚边上。噼里啪啦一阵响过后,就听见外面传来慌乱的脚步声,眼看着人往院墙那边跑了。可她还是不敢出去看,抱着孩子坐在床边,硬生生熬到了天蒙蒙亮。

第二天一早她开门喂鸡,刚走到鸡棚跟前,腿当场就软了。昨天那个黑影直挺挺躺在地上,人早就没气了。她吓得连退好几步,缓了好半天才能掏出手机报警。

警方很快就查清了情况。死者姓胡,是邻村的,有多年的心脏病史,之前就因为小偷小摸被处理过好几次,那天晚上是翻院墙进她家偷鸡的。尸检结果也明确,胡某本身做贼心虚,精神高度紧张,被突然炸响的鞭炮一吓,直接诱发了心脏病猝死,身上没有任何外伤。

可胡某的家属不依不饶,一口咬定人是被陈女士的鞭炮吓死的,闹到家里要50万赔偿,还说要告她过失杀人。那段时间陈女士整个人都熬脱了形,一边要照顾年幼的女儿,一边要配合警方调查、跑法院,还要听村里的闲言碎语。有人说她心太狠,不就是几只鸡,至于把人逼死吗;也有人说小偷活该,自己找上门的,死了也赖不着别人。

陈女士自己也偷偷哭过,甚至怀疑过是不是自己真的下手重了。可她转念就想通了,那天她要是真敢开门出去,现在出事的,说不定就是她和孩子。她只是想守住自己的家,护住自己的孩子,她到底错在哪了?

案子到了法院,很快就有了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深夜非法入户盗窃,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陈女士扔鞭炮驱离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手段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胡某的死亡根源是自身疾病,陈女士事前根本不可能知晓他的病情,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因此既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出来的时候,不少人都松了口气。道理其实很简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一个独自带娃的留守妇女,在自己家里面对深夜闯入的陌生人,没有选择硬碰硬,只是用鞭炮这种最温和的方式驱离,这已经是极度克制的选择了。总不能要求受害者在自己家里,还要对着违法者小心翼翼,还要为对方的身体状况买单吧?要是守着自己的家还要担风险,守法的人反而要为违法者的意外负责,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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