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电视剧还离谱!西安,男子买了 34 层的房子,收房时在楼下点了好几遍,发现房子只有 32 层,他买的 34 层压根不存在!!!男子发现被欺骗,要求退款,开发商却说没钱赔!男子:"钱没了,房子也没了,老百姓的血汗钱,没有一点保障吗?"
沈先生是西安人,多年来一直在外地打工。2013 年,沈先生回了趟老家,亲戚告诉沈先生附近有个楼盘在卖,价格挺合算,沈先生动了心,这套房源合同总价 23 万多,他首付 11.77 万元,签下了一套 34 层的房子,合同上写明 2015 年交房。
等到 2017 年,楼终于盖完了,沈先生去收房,站在楼下数了好几遍,发现楼只盖到 32 层,34 层的房子根本不存在。
开发商给出的理由让人直接蒙了,说这是小产权房,当初规划盖 34 层,盖到 32 层被查处了,只能停工,多规划的那两层就这么没了。
很多人可能没搞清楚小产权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类房子大多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商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几张关键证件,房子根本进不了国家的产权登记系统。
早在 1994 年 7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必须具备对应证件。
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称 "五证"。买了五证不全的房子,购房者的权益从一开始就处于法律保护的薄弱地带。
偏偏早在沈先生买房的那一年,相关部门就已经出手了。2013 年 11 月 22 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排查。
正在违规建设的项目即刻停工,已建成的一律不得办理登记手续,开发商依法追责。可那家西安的开发商照旧我行我素,收了钱继续盖,等到被查,只剩下一句 "没办法" 交差。
沈先生找开发商要说法,对方先是东拖西拖,后来索性说没钱。沈先生申请仲裁,赢了,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查,开发商名下几乎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子就这么僵在那里。
这种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的困境,曾经困扰过很多当事人。2016 年 3 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出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随后推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名单的人在购买机票、高铁票、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方面全部受限;联通公安部、人民银行、住建部等多个部委。
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网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实现一网查控,让转移财产、躲避执行的空间大幅收窄。
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到 2019 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这一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全国法院累计执结案件超过 2400 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 4.4 万亿元,超过 350 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沈先生的遭遇,也让人想到另一个问题,购房者把钱交给开发商之后,这笔钱到底有没有人管。2010 年,住建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规定预售款必须存入专用账户。
开发商不得随意动用,提款须按工程进度经主管部门审核才能拨付。这一制度的出发点,是让购房者的钱有专门账户守着,不让开发商随便挪用。
如今沈先生只拿回了 7 万元本金,剩下的房款和合同里写明的违约金至今没有着落。开发商隔三差五说还有块地要出手,卖了就还钱,这话沈先生已经听了好几年了。
信源:华商网《买了 34 层一套房,收房时得知只建到 3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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