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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名19岁女孩离奇失踪,至今已经失联四天。事发当天,女孩与30岁的男友发生

新乡,一名19岁女孩离奇失踪,至今已经失联四天。事发当天,女孩与30岁的男友发生争吵,女孩赌气走到黄河边,男友亲眼看见女友身处危险河边,一时赌气,将原本放在车上的女孩手机、包全部取下放置在路边,独自开车离开。等他情绪平复、心生愧疚折返寻找时,女友早已不见踪影。目前男友已到派出所录口供,警方依法暂扣其手机,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

失踪女孩名叫冰冰,她的母亲程女士悲痛万分。

事情发生在6月6号早上,冰冰的男友开车前来接她外出游玩。程女士十分放心,叮嘱两人好好玩耍,晚点回家吃饭。

可直至傍晚,女儿迟迟未归,电话也始终联系不上,程女士这才心生慌乱,急忙联系女儿男友,也因此得知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据男友讲述,当天两人外出途中发生争执、互相赌气。冰冰情绪激动,独自走向危险的黄河边。

而他一时冲动、赌气上头,没有上前安抚阻拦,把原本放在车内的冰冰手机和包包全部拿下车放在路边后,直接开车离去。

行驶一段时间后,男友越想越不安,心生愧疚,担心女友发生意外,立刻掉头折返黄河边寻找。

可短短时间内,黄河边早已不见冰冰的身影。他慌张地四处寻找,始终一无所获。

随后他接到了程女士的电话,才将全部实情告知。

得知真相的程女士瞬间崩溃,立刻赶往黄河边,一边撕心裂肺呼喊女儿的名字,一边紧急报警求助。

事发至今,女孩已经失踪整整四天,依旧杳无音信,生死未卜。程女士日日焦灼、以泪洗面,苦苦期盼女儿能够平安归来。

关于搜救情况,双方家属说法不一。男方母亲表示,事发后自家也安排人外出寻找女孩;

但女孩家属却直言,全程只有女孩母亲一人奔波寻找,从未见过男方家属出面。

目前警方尚未正式立案,仍在搜集完整证据,核实整件事的真相,判定此次事件属于意外,还是涉及刑事案件。

众多网友看完此事无比痛心。据悉,女孩从小缺失父爱,人生本就坎坷,母亲倾尽所有疼爱、陪伴她长大,所有人都希望女孩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极端行为,一定要为深爱自己的母亲好好活着。

同时网友也纷纷指责女孩30岁的男友,已然三十而立,心智却极其不成熟。

明知女友情绪崩溃、身处黄河危险地带,不仅没有包容安抚、及时劝阻,还将女友随身物品全部放在路边独自离开,切断了女孩随时能联系外界的途径。

在所有人看来,他的冷漠赌气行为,就是压垮女孩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女孩最终不幸遭遇意外,这名男友绝对难辞其咎。

那么,什么情形男友会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侣之间本身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但这场争执由二人共同引发,男友驾车将女孩带到黄河这一危险区域,属于法律层面的先行行为,由此衍生出劝阻、救助、及时报警的法定义务。

如果后续调查证实女孩已经溺水身亡,男友明知女孩情绪崩溃、身处河边险境,有条件上前劝阻或是立刻报警,却因赌气独自驾车离开,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属于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会按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若女孩只是暂时走失、并未出现伤亡,不会触犯刑法,仅会按照治安相关规定以及民事纠纷处理。目前警方没有立案,核心原因是女孩至今下落不明,缺少人员伤亡这一定罪的关键证据。

另外,无论女孩是否出现意外,男友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都需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人争吵致使女孩情绪失控走向河边,男友亲眼目睹女友身处危险环境,既没有上前安抚阻拦,也没有及时报警,还将女孩的手机、随身包从车上取下放在路边,直接切断了女孩自主求助的渠道,整套行为存在重大过错。

一旦女孩出现受伤、死亡的损害后果,女孩母亲向法院起诉索赔,法院会认定男友置之不理的行为和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他承担相应比例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就算女孩平安找回,程女士为四处寻人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实际经济损失,也有权要求男友进行赔偿。

案件最终走向完全取决于女孩的下落:一旦确认女孩不幸身亡,男友极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需要承担刑事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女孩平安找到,整件事不会涉及刑事案件,但男友争吵后弃人、拿走对方随身通讯物品的过错客观存在,女孩家属依旧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寻人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