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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33岁已婚的郭某长期与未成年人保持不正当的跨界联系,12岁小董父母在检

北京朝阳,33岁已婚的郭某长期与未成年人保持不正当的跨界联系,12岁小董父母在检查其学习用平板电脑时,察觉异常,随即报警才揭穿这起不堪罪恶。经审判机关缜密侦查,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长江云新闻2026年6月8日报道。

2025年7月,董某父母在例行检查女儿的学习平板时,意外发现设备内存储了大量女儿与一陌生成年男子的不雅照片和视频,文件数量之多,拍摄时间跨度长达数月。

父母感觉天都要塌了,随即封存平板,当即报警。这才锁定一桩,长期有预谋针对未成年女孩实施猥亵的刑事犯罪案件。

犯罪行为人郭某,33岁,是经营着一家打印店的老板,已婚并育有一名幼子。

平日做些门店的复印、文档排版打印工作,外表普通并无异常特征。

郭某通过一个小众无需实名审核的交友软件,搭讪董某。以“暖心大哥”自称,倾听女孩的学业、与父母的关系、矛盾、内心苦闷,抓住青春期女孩缺乏倾诉对象、渴望被理解的心理特点,很快建立起信任。

获取女孩信任后,郭某摸清女孩就读学校、上学放学时间、课外辅导班地址。

便多次前往学校门口蹲守,接女孩放学、陪同女孩上辅导班。以送小礼物、买零食等方式,拉近了线下距离,彻底消除了小女孩的戒备心。

线上,郭某多次让女孩发送自己的生活照、私密部位局部照片,后续直接下达指令,哄骗、胁迫要求女孩拍摄全身不雅照片、视频。

为了防止事情泄露,郭某还多次要求女孩删除聊天记录,恐吓女孩不能告诉家长,否则就把照片发到学校、网上,让其被同学嘲笑。

线下,郭某对女孩多次实施抚摸类的猥亵,在明知对方未满14岁的情况下,多次与女孩发生了关系。

直到女孩父母在例行检查学习平板时,持续很长时间的事情才败露。

刑法规定,与未满14岁幼女发生亲密行为,无论女孩是否自愿,均直接构成强奸罪,此行为同时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法律同时规定,通过网络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发送不雅照片、视频的,属于猥亵儿童罪。

该罪名规定,针对不满14岁的儿童,属于法定加重处罚情节。

郭某事情败露后,审理人员敏锐的预感到,郭某绝非针对未成年女孩,实施过一起同类犯罪行为。

于是沿着这条线索,继续深挖下去,勘察了郭某手机内上万条聊天记录,经过逐条信息筛查,发现郭某还曾针对另一名不满14岁的女孩,同样实施过类似行为。

郭某与同案受害人通过游戏认识,在游戏过程中,郭某伪装成年长、可靠的长辈陪同女孩玩游戏、听女孩吐槽家庭琐事与对父母的不满。

取得女孩的信任后,先发送大量的不雅照片、视频,诱导女孩。随后邀约女孩线下见面,对女孩实施猥亵。

与此同时,郭某对该女孩还实施了长达两年的人身、情绪、精神控制。

多次向女孩表示“我可以控制你的一切,包括你的情绪、行为”整个过程中,郭某对女孩的管控相当的细致、严苛:

外出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出行目的、同行人有无异性、活动范围、回家具体时间,不获批准,不准出门;

没收女孩的全部零花钱,完全切断女孩的经济自主能力;

切断女孩社交、禁止和同龄朋友和异性来往,从思想、行为上孤立女孩只能依赖自己;稍有不从,便要求女孩手写检讨书,并拍摄视频磕头认错。

该女孩因受郭某思想、行为的长期蛊惑管制,为了讨好郭某,甚至出现过割腕自残行为,身心严重受损。

直到2025年6月,郭某因前述针对小董的事情败露,被民警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女孩因彻底联系不上郭某,长达两年的侵害才被动终止。

更让人气愤的是,郭某在被捕、刑拘其间,承认对两个女孩进行过猥亵,但当案子进入审查起诉、庭审阶段,郭某突然翻供,否认与两名女孩进行过线下接触,只承认在线上聊天,否认与两名女孩发生过亲密关系。

而第二名受害女孩的妈妈,因极度害怕女儿隐私曝光,遭受二次伤害。调查初期强烈拒绝配合,甚至多次拉黑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不愿女儿回忆起痛苦的经历进而出庭作证。曾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后经审判人员多次反复沟通,才愿意配合,拿出女孩手写纸条证实二人发生过亲密接触。让郭某之前的有罪供述中,因缺少直接物证,无法将其强奸罪名实锤得以落地。

郭某通过线上、线下对两名受害女孩实施的人神共愤的行为。

也从侧面反映出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维护的缺失,是导致受害女孩一步步陷入郭某预先谋划好的陷阱中,而让悲剧发生的根源。

法律会严惩敢于触碰红线的违法犯罪分子,但事后却无法挽回受害女孩所受到的伤害。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你认为,应该怎样做,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分子的邪恶伤害?

我们做家长的有必要定期检查未承认的电子设备吗?

欢迎在评论区,针对如何更好保护未成人发表你的建议。对郭某的行为,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