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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男子申请公租房,等了7年终于等来一套38平方米的一房一厅,男子兴奋不

深圳宝安区,男子申请公租房,等了7年终于等来一套38平方米的一房一厅,男子兴奋不已,5月19日高高兴兴办结所有入住手续。不料,就在物业上门抄录水电表读数时,不小心说漏嘴:房间里有一个老人死了几天家属才发现。男子懵了,这不就是所谓的凶宅吗,在签约流程前他一无所知。男子当即向住建局提出更换房源的请求,可对方却说房屋不影响居住,既不同意换房,也表示如果他主动退房,将直接退出公租房轮候库,男子不服,曝光到网上,结局亮了。

2019年,陈先生作为宝安区户籍居民,正式进入深圳公租房轮候库,开启了漫长的等待。

在深圳这样一座人口密集的城市,公租房作为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名额稀缺,排队周期动辄数年。

对陈先生而言,这是他在这座城市扎根的重要希望,每一次配租公告发布,他都仔细核对房源信息,盼着能早日拥有一个稳定的家。

今年3月,宝安区住建局发布公告,筹集1936套公租房面向轮候人配租,其中华强城市花园作为腾退房源,放出了8套约38平方米的一房一厅房源,这正是陈先生一直关注的户型。

4月,他顺利参与认租并成功选中房源,5月完成签约、缴费等全部流程,距离入住仅一步之遥,他早已开始规划如何布置这个期待已久的小家。

变故发生在5月19日办理完入住手续的当天。物业工作人员陪同陈先生上门抄录水电表读数。

起初工作人员随口提到小区里有一户曾有老人离世,可当走到陈先生选定的这套房门口时,却突然改口称“记错了”,最终才确认,离世的老人正是这套房的前租客。

据工作人员介绍,老人是独居状态,家属因联系不上老人求助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时才发现老人已离世多天,后续房屋完成了清理消毒,便作为腾退房源再次进入配租流程。

得知真相的陈先生如遭晴天霹雳,他当即提出异议,认为无论是住建部门还是物业,都应该在选房前明确告知这一情况。

在二手房交易或普通租房市场中,这类被称为“凶宅”的特殊房源,通常会提前披露相关信息,保障购房者或租客的知情权,而公租房作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更应做到信息透明,不能让申请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接受。

事件曝光后,宝安区住建局作出回应,称现有政策未要求公示前租户病故相关信息,房屋已按规定完成核验,符合入住标准。

但这一说法并未打消公众的疑虑,也无法平息陈先生的不满。他表示,自己并非对房屋本身有偏见,而是无法接受整个流程中被刻意隐瞒的事实。

对于普通租客而言,这类信息不仅关乎居住的心理感受,更关乎是否自愿选择承担相应的心理压力,而公租房的配租流程中,申请人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几乎没有自主筛选的空间。

如果这类特殊房源信息不被公开,申请人即便遇到问题,也可能面临“退租即放弃轮候资格”的两难境地。

随着事件发酵,越来越多网友表达了对陈先生的同情,也有人分享了自己申请公租房时遇到的类似信息不透明问题。

在舆论的推动下,住建局与陈先生再次协商,最终同意为他办理退房,同时保留他的轮候资格,退还此前缴纳的押金及相关费用。

这一结果虽然解决了陈先生的燃眉之急,但也暴露出公租房配租管理中的制度短板:腾退房源的特殊情况披露机制缺失、申请人知情权保障不足、争议解决渠道不够畅通。

保障性住房的初衷是为刚需群体提供温暖的避风港,而不是让申请人在漫长等待后,还要承受意外带来的二次伤害。

这件事让我们看到,公租房管理不仅要保障“住有所居”,更要兼顾“住有尊严”。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完善腾退房源的信息公示制度,明确特殊情况的披露标准,是对申请人知情权的尊重,也是提升政务服务公信力的关键。

对于物业和运营方而言,主动配合信息披露,不回避问题、不隐瞒事实,才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陈先生的经历也提醒着我们,每一个政策细节的完善,都关系着无数普通人的安居梦想。

希望相关部门能以此为契机,查漏补缺,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温暖民心的民生工程,让每一个在城市里努力生活的人,都能被温柔以待,都能拥有一个安心、踏实的家。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本案中,住建局和物业明知房屋内曾有老人离世,却未在配租前告知陈先生,属于隐瞒影响居住意愿的重要信息,违背诚信原则;公租房虽为保障性住房,但也应如实披露房屋特殊情况,保障申请人知情权,住建局隐瞒该信息且拒绝换房,不符合本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