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女子是高中同学,男子没考上大学,在县城务工,女子考上了大学,在大学读书。二人在网上很是聊得来,建立了恋爱关系,只不过是异地恋。女子读书没钱,她要什么东西男子都给她买。比重贵重的是苹果手机和华为手机。有一次,女子给男子说,她喝醉了酒。男子担心女子,便与女子视频。可刚视频没一会儿,男子看见从浴室里走出一个光着身子的男子。男子刚想问,女子却关了视频,随后再也打不通。男子以为女子遭侵犯,立马开车赶到女子学校,看见女子与一男的手牵手在操场走着。男子提出了分手。后女子说她与那男的分开了,她要和男子在一起。男子原谅了女子。可没过一年,那男的打电话跟男子,说他和女子并没分手,男子被蒙在鼓里的。这下男子与女子彻底分手,并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赔偿他这三年来花在女子身上的三万五千元钱。不过,女子出示的转账记录只有二万。法庭判女子退还男子二万。其它的算是男子为了培养感情的付出,女子不用还。
这件事中女子的做法是错误的。她在恋爱期间脚踏两船,一边收受男方财物,一边与他人交往,行事缺乏诚信与底线。明知对方辛苦务工挣钱,仍不断索要手机等贵重物品,欺骗对方感情。事发后假意分手求复合,继续隐瞒实情,消耗男方付出。法院判令返还部分钱款合理,其随意挥霍他人血汗钱的行为不值得谅解。
至于事件中的男子,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心疼女友主动出资接济,察觉异常便驱车探望,遇事心软轻易原谅过错。碍于恋爱情面不少花费无凭证,最终只能追回部分钱款,付出大量金钱与真心却遭欺骗,处事太过念情缺少防备。
其实男子也该明白,他与女子之间是有差别,不对等的,这也使得他与女子之间,是不可能白头偕老的。所以,他应该想到,女子是不可能真心爱他,也不可能嫁给他的。在爱情面前,必须要理智,冷静,不能头脑发热,不然就会自食苦果。
男子和女子是高中同学,男子没考上大学,在县城务工,女子考上了大学,在大学读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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