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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人社部正式发文,7月1日全国落地,在职、退休人员都受益   大家发现没有,

定了!人社部正式发文,7月1日全国落地,在职、退休人员都受益
 
大家发现没有,现在不管是小区里的保洁阿姨,还是工地上看场子的大爷,甚至是一些私企里的技术骨干,很多都已经是过了60岁的人了。
 
按理说这该是退休享福的年纪,但他们为啥还在这儿拼命?说白了,要么是闲不住想给儿女攒点钱,要么是真的家里还有债要还,不干活就没安全感。
 
但以前有个特别扎心的现实:只要过了60岁(退休年龄),你在法律上就不算“劳动者”了,只能算“劳务人员”。

这两个词区别大了,要是老板拖欠你工资,或者你在干活时摔伤了,你要是去仲裁,人家一查你过了60岁,直接告诉你:“你这不归劳动法管。” 想走工伤赔偿?门都没有,只能去法院打漫长的民事官司,很多人耗不起,最后只能自己认栽。
 
甚至有退休返聘的专家,被单位说辞就辞退,一分钱补偿拿不到,这种现象,其实已经存在很久了,对于很多仍在打工的“银发族”来说,其实是非常没安全感的。
 
不过,就在这两天,一个实打实的好消息来了。
 
国家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一部新规,叫做《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落地!
 
这一下,把以前那个“退休了就不算人”的法律漏洞,给堵得严严实实。
 
第一,工伤终于有“护身符”了,新规明确规定,单位必须给超龄打工的人交工伤保险。

这意味着如果小区60多岁的保安大爷晚上巡逻摔断了腿,以前物业可能两手一摊说你没医保自己看,7月1号之后,这就是工伤,单位得按规矩赔,不用再因为“超龄”被工伤认定卡在门外了,这是最有含金量的一条。
 
第二,工资不能随便扣,也不能白干活。

以前有些黑心老板专挑老头老太太欺负,觉得你们不懂法,新规说了,超龄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必须及时足额支付。

想让人加班?行,但得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不能强迫,得给加班费。
 
第三,养老保险没缴够的,有“后悔药”了。

以前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社保还没缴满15年,直接断了,前面的钱都白交了,新规明确,这种情况你可以自己接着交,或者跟单位商量单位帮你交(代扣代缴)。

对于那些在工厂干了半辈子却没缴够社保的人来说,这绝对是晚年生活质量的重大提升。
 
第四,维权有门了。
以前超龄员工告状,仲裁委不受理。现在新规明确了,这一类纠纷,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能起诉,这就相当于把维权的“绿灯”给亮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