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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网民向领导留言关于规范小区代收代支费用监管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您

昆明网民向领导留言关于规范小区代收代支费用监管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您好!物业收费事关民生福祉,现就我市部分住宅小区电梯费、二次加压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以五华区龙腾世家小区二期(龙阁、世府小区)为例,向贵局反映并恳请规范整治。
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电梯维护费0.87元/㎡/月、二次加压费0.46元/㎡/月,两项费用按面积全年预收约185万元。根据物业公示及街道核实,2024年度两项费用实际总支出为39.23万元,收费标准与实际运行成本存在较大差距,不符合代收代支收支平衡的管理要求。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费用管理不规范,电梯费、二次加压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混同核算,未严格执行单独列账、专款专用的要求;
2. 信息公示不完整,物业仅公示收支总额,未提供电费、维保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业主无法核实成本真实性;
3. 监督渠道不畅通,小区目前在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困难重重(已筹备半年尚未成立),业主缺乏有效监督途径,相关问题未得到实质性整改。
为此,恳请市局以我小区为试点开展规范整治:
1. 明确电梯费、二次加压费为代收代支业主共有资金,严格执行单独列账、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多退少补的管理要求;
2. 督促物业完整公开两项费用的全部收支原始凭证,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
3. 指导物业按实际成本结算费用,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超额预收;
4. 规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从源头杜绝费用混同,强化日常监管。
恳请以我小区为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模式,在全市同类小区推行,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
2026-05-07 19:00
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五华区住建局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经五华区住建局、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费用管理不规范,电梯费、二次加压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混同核算,未严格执行单独列账、专款专用的要求。
经查,龙腾世家物业公司存在将物业服务费与电梯维护费、自来水二次加压费开具在同一张发票和收据上的情况,根据《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提供物业服务的提醒告诫书》第五条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与电梯维护费、自来水二次加压费开具在同一张发票或收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对此问题作出整改。
关于未公示代收代缴费用明细账目以及未提供电费、维保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及公共收益公示公开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社区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于每年3月底前如实公布上年度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并及时更新服务有关内容,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其中物业收费信息包括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务内容及收费情况;公共收益信息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经营管理主体,由物业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账户的设置情况和公共收益划转公共账户的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7日,物业服务企业已依照上述要求公示2025年度物业服务费、二次加压费、电梯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当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业主查询相应账目,出示相关凭证,并及时给予答复和说明。此外,通过成立业委会,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若存在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二次加压费、电梯运行维护费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形,业主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予以追回。

关于您反映“小区电梯费、二次加压费为代收,要求独立列支、规范收费、公示费用等”相关问题,莲华街道经多次了解核实,对您重复提出的问题,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5日、2026年3月26日详细说明及回复。相关收费内容业主可在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查阅。

下一步,莲华街道将继续按照属地职责,监督推动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按照物业行业标准和要求,定期公示,规范服务,畅通业主监督渠道。
若您仍对此事项存疑,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