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吃相太难看!” 上海一对老夫妻为规避遗产税,把房产以 151 万名义卖给大孙子

“吃相太难看!” 上海一对老夫妻为规避遗产税,把房产以 151 万名义卖给大孙子,实际一分房款都没收,还特意写下书面说明,约定日后卖房按老大 40%、老二老三各 30% 分配。谁知老人刚离世,大孙子直接换锁霸占房产,绝口不提分钱一事,兄弟二人无奈起诉维权,两次判决结果大不相同。

上海虹口区,一对老夫妻育有三个儿子,一辈子勤俭持家,攒下一套70多平米的房产,想着百年后能让三个儿子合理分配,也能避开高额遗产税,少给孩子们添负担。思来想去,老两口定下了一个看似稳妥的办法。

2014年6月,老夫妻决定将房产以151万的名义,卖给大孙子,办理了正式的过户手续。但这套房子只是名义上的买卖,老两口一分房款都没有收,依旧在房子里居住,物业费、水电费也都是自己承担。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老夫妻特意写下书面说明,明确约定,这套房产只是为了规避遗产税才过户,日后不管什么时候卖掉,房款都按老大40%、老二和老三各30%的比例分配,三个儿子当时也都认可了这个安排。

之后的几年里,老两口依旧在这套房子里安享晚年,大孙子从未入住,也从未提过房款的事,一家人相处得还算和睦。老两口看着三个儿子互帮互助,也以为自己的安排万无一失,能让孩子们日后少些纷争。

可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到2023年,老夫妻相继离世。原本以为父母离世后,大家会按照当初的约定分配房产,可没等老二、老三开口,大孙子就先动了手,悄悄更换了房屋门锁,彻底霸占了这套房产。

老二、老三得知消息后,连忙找到大孙子,提起当初父母写下的书面说明,希望能按照约定商量房产分配的事。可大孙子却翻脸不认人,绝口不提分钱的事,直言房产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财产。

他无视父母当初的约定,也不顾及叔伯之间的情分,一口咬定房产是老夫妻无偿赠与自己的,还说那份书面说明没有法律效力,甚至不让老二、老三靠近房屋一步,态度强硬又冷漠。

老二、老三又气又无奈,看着父母留下的房产被大侄子霸占,想起父母生前的嘱托,只能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按照约定分配房产权益。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老二、老三提交了父母写下的书面说明、老母亲生前的录像,还有曾经和大哥商量挂牌卖房的沟通记录,以此证明当初过户只是为了避税,并非真正的赠与或买卖。

可大孙子一方却坚持认为,房产已经完成过户,老夫妻从未索要过151万房款,也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应视为无偿赠与,房产早已归自己所有,老夫妻留下的书面说明,不足以推翻已完成的过户行为。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结合亲属间过户、老夫妻长期未主张房款的情况,视为无偿赠与,驳回了老二、老三的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结果,让老二、老三难以接受,当即决定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法院全面审查了所有证据,发现没有任何书面或直接证据,能证明老夫妻有将房产无偿赠与大孙子的意思,反而有大量证据,能佐证当初过户是为了规避遗产税,书面说明才是老夫妻的真实意愿。

同时,法院认为,老夫妻长期在该房屋居住,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大孙子从未履行过买房人的付款义务,也未实际占有房屋,这些都能说明,当初的“买卖”只是名义上的,并非真实交易。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老夫妻的继承人有权主张对应合同价款,判决大孙子向老二、老三各支付503300元,也就是151万房款的三分之一。

大孙子原本想着霸占房产,坐享其成,没料到最终不仅没能得逞,还要拿出钱来分给叔伯,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场持续许久的家庭纠纷,也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公正的结局。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