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报道,江苏南京,男子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子女,平日里和侄儿关系最为亲近,侄儿患癌后,男子一直在照顾侄儿,侄儿多次表示,要把自己的房产留给叔叔养老,可他还没来得及立遗嘱,就因病情恶化去世了。侄儿去世后,留下1套房产,5万抚恤金和15万存款,男子想要继承,却被告知他不是法定继承人,侄儿账户内的15万元也被陆续转走了,男子发现民政局成了侄儿的遗产管理人,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分割遗产。
一套房,15万存款,5万块抚恤金,这是45岁的葛玉林走后留在这世上的全部家当,而73岁的葛志平,这个照顾侄儿走完最后一程的老人,发现自己连碰一下这些东西的资格都没有。
葛志平年轻时离过一次婚,之后再没成家,没有孩子,侄子葛玉林是独生子,父母早亡,终身未婚,也没后代,两个人苦命相依,彼此靠在一起取暖,叔侄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是对方在这世上最亲的人。
2023年,灾难来了,葛玉林确诊鼻窦癌,身边没有妻子,没有儿女,没有父母,能指望的,只有叔叔,葛志平二话没说就扛起了一切,从本地医院到外地求医,从陪着做检查到床前熬药擦身,一个73岁的老人,把自己活成了全职护工。
那段日子里,他的生活轨迹被彻底改写:医院、家、医院、家,循环往复,葛玉林心里不是没数,病重的时候,他好几次拉着叔叔的手说,房子以后留给你,你拿去养老,这话说得真切,说得动情。
可它没有变成一纸遗嘱,病情恶化得太快,快到一切承诺都来不及落地就走了,他留下的是一个73岁老人面对冰冷制度时的手足无措,葛志平去房产局办过户被拒,去银行办存款继承被拒,理由是叔叔不是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1127条写得明明白白,法定继承人的圈子就那么大: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侄关系不在名单上,更让老人崩溃的是,他查银行流水时发现,侄子账上那15万块钱,在人走之后被一笔一笔转走了。
谁转的,转去哪了,他报警,警察说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不算受害人立不了案,他打12345,打了好几次,没有实质性回音,你能想象一个73岁的老人站在那里的感受吗,照顾侄儿倾尽心力,连后事都是自己一手操办的。
因为葛玉林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南京鼓楼区民政局被依法指定为遗产管理人,按照《民法典》1160条的兜底逻辑,无人继承的遗产最终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这就产生了一个微妙的局面:民政局既是遗产的“管家”又在客观上站在了葛志平的对面。
老人想要分遗产,得跟“管家”打官司,于是他真的打了,今年5月10日前后的报道显示,葛志平已经把鼓楼区民政局告上法庭,案子受理了,庭也开了,正在等判决,他手里的底牌,是《民法典》1131条,那个被称为“例外条款”的缝隙。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非继承人,可以酌情分得适当遗产,这是法律给“实质正义”留的一扇窄门,但这个案子真正刺痛人的地方,不只是一个老人能不能拿到遗产。
葛玉林的口头承诺,在人情世界里重如千钧,在法律世界里轻如鸿毛,因为没有公证,没有录音录像,没有书面文字,它等同于不存在,这不是法律冷血,这是法律在提醒每一个人:如果你想把东西留给谁,请把它写下来,签上名字,找人见证。
尤其是那些独身生活的人,尤其是那些依赖旁系亲属互相照应的人,遗嘱不是老年人的专利,它是所有人的安全网。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